一、总则
(一)不老屯镇突发事件的现状、特点和发展趋势
不老屯镇距密云城区60公里,地处密云水库正北岸,北部是燕山山脉,南部紧邻密云水库,镇域面积193.2平方公里,是保护首都饮用水安全的主要乡镇。
不老屯镇属半山区,暴雨、冰雹、雾霾、大风和雷电等气象灾害以及地震、地质灾害、森林火灾仍将是我镇的主要自然灾害;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火灾等事故时有发生;各种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动植物疫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增加;因金融投资、农村占地补偿、拖欠工资等问题引发的群众性聚集上访事件、个人极端事件仍时有发生。在今后一段时间内,这些仍将或可能成为我镇发生频率高、危害大的突发事件。
不老屯镇主要突发事件可划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
不老屯镇主要突发事件
四大类 |
分类 |
种类 |
自 然 灾 害 |
1、水旱灾害 |
1、洪涝、干旱 |
2、地震灾害 |
2、破坏性地震 | |
3、地质灾害 |
3、泥石流、滑坡、采矿塌陷 | |
4、气象灾害 |
4、大风及沙尘暴 | |
5、浓雾、冰雪天气 | ||
6、暴雨、雷电天气 | ||
5、森林火灾 |
7、森林火灾 | |
6、生物灾害 |
8、突发林木有害生物事件 | |
9、外来生物入侵 | ||
10、植物疫情 | ||
事 故 灾 难 |
7、安全事故 |
11、危险化学品事故 |
12、矿山事故 | ||
13、建筑施工突发事故 | ||
14、特种设备事故 | ||
15、道路桥梁突发事故 | ||
16、道路交通事故 | ||
17、火灾事故 | ||
18、燃气事故 | ||
19、电力突发事件 | ||
20、通信线路和通信设施事故 | ||
8、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
21、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 |
公共 卫生 事件 |
9、重特大传染病疫情 |
22、鼠疫、炭疽、霍乱、非典、新冠肺炎、流感等 |
10、重特大动植物疫情 |
23、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 | |
11、食品安全与职业危害 |
24、职业中毒事件 | |
25、食物中毒事件 | ||
社会 安全 事件 |
12、重特大群体性事件 |
26、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 |
27、重特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 ||
28、公共场所滋事事件 | ||
13、重特大刑事案件 |
29、重大恐怖事件和刑事案件 | |
14、涉外突发事件 |
30、涉外突发事件 |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要思想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密云区总体工作思路,继承和发扬“脚踏实地、同心创业、自觉奉献、勇于争先”的密云精神,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执政能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早日实现“四个走在前列”奋斗目标和全面建设“和谐宜居的首善之区”的需求出发。确保公共安全,创建“平安乡镇”,实现镇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出发,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全面履行党委和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职责。
2.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底线思想,牢固树立生命至上的理念,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至高无上的位置,在突发事件应对中以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为首要出发点,积极预防和最大限度的减少突发事件对人民群众的危害。
坚持依法应对的原则。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依规应对突发事件。
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的原则。落实“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非常态相结合”的要求,把应急管理工作融入城市安全运行各个环节,加强基础工作,加强检测预警,做好应急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有效控制危机,力争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坚持资源整合和降低成本的原则。按照资源整合和降低成本的要求,实现组织、资源、信息的有机整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努力实现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
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专业处置。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和镇域各企业、事业单位,形成分级负责、分类指挥、综合协调、逐级提升的突发事件处置体系。
坚持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充分依靠广大群众,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把社会、公众的参与同政府管理有效的结合起来,形成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志愿者队伍相结合的突发事件应对体制,实现突发事件应对的社会化。
(三)目的和依据
1.目的
针对本镇突发事件的现状和特点,通过编制预案,要达到以下目的:
一是整合现有突发事件组织管理机构和信息等资源,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和工作程序;
二是通过规范突发事件的等级分类,确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启动程序,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和权利;
三是通过整合现有突发事件应急资源,完善明确、责任到位、优势互补、常备不懈的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
四是通过整合现有突发事件的信息资源,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进一步形成机制优化、反应灵敏的信息支撑系统;
五是通过总体预案的实施,切实加强基础工作,理顺管理体制和机制,实现防范系统化、决策科学化、指挥智能化、保障统筹化,从而进一步提高全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依据
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为依据,根据《密云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不老屯镇实际,制定本预案,并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用于指导预防和处置发生在本镇内应由不老屯镇处置的各类突发事件。
(五)事件等级
为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依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具体事件等级标准参照国务院或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全镇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带来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需要区委、区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全区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的紧急事件。
重大突发事件(Ⅱ级):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本镇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需要区政府调度多个区级部门、乡镇、街道力量和有关单位与资源进行联合处置的紧急事件。
较大突发事件(Ⅲ级):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本镇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需要区政府调度个别区级部门和有关部门力量与资源协助参与处置的事件。
一般突发事件(Ⅳ级):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只需要区政府调度个别部门或乡镇的力量和资源能够处置的事件。
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分级依照相关镇级应急预案规定执行。对于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重点地区或重大活动举办、重要会议召开等特殊时期的,应适当提高响应等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对响应级别进行调整,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不老屯镇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镇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对于特别重大、重大并且影响全镇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由镇党委统一领导,配合区应急委和区专项指挥部处置相关工作。
1.镇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在区应急委统一领导下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研究确定全镇应对突发事件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认真贯彻落实区应急委的决策意见;
(3)审定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应急保障预案、行政村应急预案和部门企业应急预案;
(4)应对突发事件工作中协调与镇域内各单位之间的关系;
(5)分析总结全镇年度应对突发事件工作;
(6)承办区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镇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其他组成人员
成立以党委书记为政委、镇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人民武装部长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科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3.镇应急领导小组下设不老屯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镇应急办),为镇应急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办公室。镇应急办根据镇应急领导小组的决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本镇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主要职责是:
(1)协调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善后工作。
(2)协调本镇行政区域内一般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3)负责收集、分析镇内外有关突发事件的情况和信息,及时向区应急办和镇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提出预警建议。
(4)按照领导小组会议决定,负责组织协调修订不老屯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督促检查预案演习工作。
(5)负责及时传达上级处置突发事件的各项命令,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信息网络系统,维护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平台。
(6)负责镇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组织体系框架
镇应急领导小组下设的指挥机构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分类,结合我镇实际情况,镇应急领导小组设立13个专项应急指挥组,分别是:镇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小组、镇反恐刑事案件应急小组、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小组、镇森林防火应急小组、镇防汛抗旱应急小组、镇抗震应急小组、镇电力事故应急小组、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小组、镇交通安全应急小组、镇消防安全应急小组、镇建筑工程事故应急小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小组、镇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小组。
各专项应急小组在市、区应急组织领导下参与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工作。除以上13个专项应急指挥组外,如发生其他突发事件,由镇长和主管领导分别任领导小组正、副组长、相关责任单位为成员具体负责突发事件的预防、指挥和处置工作。
(三)应急联动机制
按照属地为主的原则,在将要发生或已经发生一般或较大以上突发事件时,镇应急领导小组要及时沟通上级政府和下级单位,共同处置应对突发事件。
(四)突发事件处置分工
镇领导处置突发事件分工,按照镇领导工作安排,由分管突发事件处置主责科室的领导牵头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牵头科室为主要负责部门和预测部门。
三、监测与预警
(一)监测
1.建立突发事件风险管理体系和危险源、危险区域管理制度,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机制,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测。
2.完善突发事件监测制度,规范信息的获取、报送、分析、发布格式和程序;根据突发事件种类和特点建立健全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监测网络,对有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监测。
(二)预警
1.镇应急办负责全镇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监督和管理工作,各专项应急指挥组、各村委会和相关科、站、办应依据各自职责分工和属地原则,按照突发事件发生、发展的等级、趋势和危害程度,由镇应急办汇总分析后,向区应急办提出预警建议。
2.各专项指挥组,各村委会和相关科室,在接到可能引发某类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后,应根据各自制定的专项预案及时开展部署,迅速通知各相关单位和部门采取行动,防止事件发生或事态进一步扩大。
3.预测将有一般或较大突发事件发生时,镇应急办应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趋势,根据事件的发展状况和严重程度,及时将信息上报区应急办,根据区应急办的意见启动专项应急预案。
4.对于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预测镇应急办要及时向区应急办提出预警建议。
(三)预警级别及发布
1.依据突发事件即将造成的危害彻底、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较重(Ⅲ)、严重(Ⅱ)、特别严重(Ⅰ)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来加以表示。
蓝色级别(Ⅳ):预计将要发生一般(Ⅳ)以上突发安全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回扩大。
黄色级别(Ⅲ):预计将要发生较大(Ⅲ)以上突发安全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橙色级别(Ⅱ):预计将要发生重大(Ⅱ)以上突发安全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红色级别(Ⅰ级):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Ⅰ级)以上突发安全事件,事件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2.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预警信息发布后,各村、各企事业单位、立即做出响应,将信息及时传达到各家各户,镇应急领导小组进入相应的应急工作状态。同时依据已发布的预警级别,适当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履行各自所应承担的职责,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部门间联系,必要时紧急疏散群众。
4.镇应急办依据突发事件的变化情况,根据上级要求,对应急工作状态作出调整。
四、应急处置与救援
(一)分级响应
一般突发事件(Ⅳ):当镇内发生一般突发事件时,镇应急办报镇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上报区委、区政府。事件发生后,镇长、分管镇领导应迅速赶赴现场,并成立由各专项指挥部、相关部门和属地行政村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其中:镇长、分管镇领导任总指挥,负责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紧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配合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做好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将有一般突发事件发生时,镇应急领导小组即启动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并做出相应。
较大突发事件(Ⅲ级):当镇内发生较大突发事件时,镇应急办报镇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上报区委、区政府。事件发生后,镇党委书记、镇长和分管镇领导应迅速赶赴现场,并成立由各专项指挥部、相关部门和属地行政村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其中:镇党委书记、镇长和分管镇领导任总指挥,负责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先期紧急处置工作。待区应急指挥组织到位后,按照区应急指挥组织的指挥和部署,认真做好配合工作。将有较大突发事件发生时,按照区应急组织启动的相关应急预案,镇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做出响应。
重大突发事件(Ⅱ级):当镇内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由镇应急办报镇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上报区委、区政府。事件发生后,镇党委书记、镇长和分管镇领导应迅速赶赴现场,并成立由各专项指挥部、相关部门和属地行政村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其中:镇党委书记、镇长和分管镇领导任总指挥,负责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先期紧急处置工作。待市、区应急指挥组织到位后,按照市、区应急指挥组织的指挥和部署,认真做好配合工作。将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按照市区启动的相关应急预案,镇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做出响应。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当镇内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时,由镇应急办报请镇主要领导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上报区委、区政府。事件发生后,镇党委书记、镇长和分管镇领导应迅速赶赴现场,并成立由各专项指挥部、相关部门和属地行政村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其中:镇党委书记、镇长或分管镇领导任总指挥,负责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先期紧急处置工作。待市、区应急指挥组织到位后,按照市、区应急指挥组织的指挥和部署,认真做好配合工作。将有特别重大突发事件(I级)发生时,按照市区启动的相关应急预案,镇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做出响应。
(二)基本响应程序
1.基本应急
(1)当确认突发事件即将或已经发生时,事发地的单位、行政村和各相关职能部门立即做出响应,按照“统一指挥、属地为主、专业处置”的要求,成立由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现场指挥部,确定联系人和通信方式,指挥协调公安、交通、消防和医疗急救等部门应急队伍先期开展救援行动,组织、动员和帮助群众开展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
(2)现场指挥部应维护好事发地区治安秩序,做好交通保障、人员疏散、群众安置等各项工作,尽全力防止紧急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随时向区应急办报告。同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尽快研究确定现场应急事件处置方案。镇应急办报镇应急领导小组批复后,将事件情况及时报区应急办,并同时通报给区有关专项指挥部。
(3)参与突发事件处置的各职能科室,应立即调动有关人员和处置队伍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专项预案分工和事件处置规程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4)现场指挥部应随时跟踪事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有可能超出自身的控制能力,应立即向区应急办发出请求,由区委、区政府协调调配其它应急资源参与处置工作。同时应及时向事件可能波及的地区通报有关情况。
(5)与突发事件有关的各单位和部门,应主动向现场指挥部和参与事件处置的相关部门提供与应急处置有关的基础资料,尽全力为实施应急处置、开展救援等工作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发生涉外公共事件时,镇应急领导小组配合区政府外办等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派人参与承办相关事项。
2.扩大应急
如果突发公共事件的事态进一步扩大,预计凭本镇现有应急资源和人力难以实施有效处置,应以镇应急领导小组的名誉,报区应急委协助处置、并同时报区有关专项指挥部。
3.社会动员
(1)突发事件社会动员是指应对突发事件时,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人员在政治、经济、科技、教育等方面统一组织的动员准备、实施和恢复活动。
(2)依据突发的危险程度和波及范围、人员伤亡的情况,确定社会动员的等级。报区政府批准同意后,启动全镇或部门地区社会动员方案,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众发布事件信息,实施现场动员,提供有关保障,组织疏散人员、隐蔽和隔离等。
(3)镇域范围内的社会动员,由镇政府报请区政府批准实施并备案。镇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镇域内社会动员工作,汇同区相关部门搞好宣传教育,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4.应急结束
(1)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2)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承担事件处置工作的镇各专项指挥领导小组、各相关科室,需将应急处置工作的总结报告上报镇应急办,由镇应急办汇总上报区应急办。
一般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由发布启动预案的突发公共事件市专项指挥部或区政府宣布应急结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由发布启动预案的市专项指挥部或市应急办审核,报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五、恢复与重建
(一)善后处置
1、善后处置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相关科室和行政村村委会负责组织实施。
2、由区相关部委办局和镇政府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突发事件损害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事件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
(二)社会救助
1.接到突发事件预警或发生特突发事件后,民政科会同相关部门,迅速引导群众转移,安置到指定场所,并在上级民政部门的支持下,及时组织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调拨,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2.民政科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力量对损失情况进行评估,并逐户核实登记,并组织实施救助工作。
3.镇政府应及时启动社会募捐机制,动员全镇人民提供救援。对于捐赠物资坚持专款专用,尊重捐赠者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使用。
(三)保险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应通知保险机构立即到现场开展保险受理、赔付工作。
(四)调查和总结
1.镇应急领导小组配合区专项应急指挥部成立事件原因调查小组,调查和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和发展趋势,处置结束3天内,镇应急领导小组将总结报告报送区应急办。
2.镇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以上报告,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改进工作的要求和建议。
六、信息管理
(一)信息监测和报告
1.建立信息监测制度,规范信息的获取、报送、分析、发布格式和程序。各专业领导小组、各行政村和相关科室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报送信息。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地区在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不受分级标准的限制,必须立即上报区应急委。
2.各相关科室站办所、各村委会应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和属地原则,及时收集、分析、汇总本地区、本部门可能发生的各类影响公共安全的信息,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及时上报镇应急办,由镇应急办及时上报。
3.各部门上报涉及各类突发事件的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危害程度、事件发展趋势、已采取的措施等,并及时续报事件处理进展情况。
4.由镇应急办负责组织全镇突发事件信息的汇总、分析和处理。
5.突发发生后,经镇长批复后,立即上报区应急办,详细信息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1小时。
6.对于涉密的重要信息,负责收集数据的部门应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做好信息的保密工作。
7.对于各类突发事件,以及可能导致其发生的各种隐患,镇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向镇政府及时报告,并有权对相关部门的工作过失和不当处置行为进行举报。
(二)建立信息共享制度
镇应急办负责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由各专项指挥部和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必要的基础数据。
(三)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
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北京市和密云区相关规定进行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
七、应急保障措施
(一)指挥系统技术和通信保障
镇应急办逐步建立和完善应急指挥技术支撑体系,以满足各种复杂情况下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指挥,主要包含有线通信系统、无线指挥调度系统、计算机网络应用系统、综合保障系统和移动指挥系统等。
(二)现场救援装备保障
1.各应急小组要依据自身应急救援业务的需求,配备现场救援装备,保障突发事件的现场救援。
2.建立救援装备的登记保管和维护制度,保障应急救援的准确高效。
(三)应急队伍保障
1.成立不老屯镇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负责事件初期的应急救援抢险。
2.建立健全社会动员机制,各村委会、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群众、职工力量,组建具有一定救援知识和技能的志愿队伍,以在第一时间内减少突发事件的损失。
3.各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站办所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生产和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应急队伍的演练工作,提高应急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和现场处置能力。
(四)交通运输保障
突发事件发生后,由镇应急办统一协调各单位、各部门的车辆,用于抢险救灾,必要时,报请镇应急领导小组批准,临时征用社会车辆。
(五)医疗卫生保障
根据“分级救治”原则,按照现场抢救,院前急救,专科治疗几个阶段组织实施救护,镇卫生院、事发所属村委会的卫生站(医疗室)负责现场的抢救工作,并积极配合120开展抢救工作,同时,卫生院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灾区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六)治安保障
1.突发事件发生后,由派出所负责事件现场的治安工作,要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做好现场控制,交通管制,疏散群众,维护公共秩序的工作。
2.突发事件发生地的村委会,要积极配合派出所,发动组织本地力量开展自救互救,群防群治,全力维护事件地区的社会稳定。
(七)物资保障
1.抢险救援物资:抢险救援物资储存在镇政府院内,由应急办派人管理,定期检查,确保有效,严禁挪用滥用。
2.药品,医疗救护设备:由卫生院负责提供,待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由镇政府统一结算。
3.现场处置所需物品由镇应急办统一协调购买。
4.用于各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抢险、救护、物资等费用,待事故处理完毕后,由事故单位负担。
(八)资金保障
镇政府每年拨付一定的资金,用于抢险救援装备的购置、维护和预案的演练。
(九)人员防护保障
各应急小组要认真分析事件处置过程中对人员造成危害的可能性,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和救援程序,配备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设备。
(十)法治保障
在突发事件发生及延续期间,如遇有人趁机滋事、哄抢财物、阻碍抢险救援工作的个人,由公安机关强制带离。如有抢险救援因贪生怕死、玩忽职守贻误救援的,由镇党委给予党纪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宣传教育、培训和演习
(一)宣传教育
镇政府、各企事业单位和村委会负责组织本单位、本地区的人员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助等常识的宣传教育。教委和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对在学校学生进行相关应急知识的教育。
充分利用广播、板报、橱窗等宣传媒体,开展应急教育,增强公民防范意识,学习掌握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
(二)培训
镇政府、各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根据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加强自救、互救和逃生的知识和技能培训。
(三)演习
1.各专项指挥组和相关站办所根据预案,定期组织专业性和综合性的应急演习,做好跨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及通信联络,确保各种紧急状态下的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
2.应急演习包括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通过应急演习,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制、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的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应急准备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应急预案。
九、附则
本预案为不老屯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本预案根据实际由镇应急办适时修订,由镇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北京市密云区不老屯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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