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安全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危险预知和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消防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结合本镇实际,制定“不老屯镇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在镇域范围内发生消防安全事故时经镇防火安全委员会批准后立即起用。
二、应急救援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应急救援的指导思想: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全面提高应对消防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应急救援的基本原则是: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属地管理、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各部门协调联动、分头负责。
三、应急救援预案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1.成立不老屯镇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由党委书记张卫星任政委,镇长白大朋任总指挥,其他副职领导及派出所所长为副指挥。下设警戒保卫部、抢险救援部、医疗救护部、物资供应部、善后处理部共五个分部。
(1)警戒保卫部指挥石海涛。成员:不老屯派出所全体干警。其职责是:对消防安全事故现场实施戒严和保卫工作。
(2)抢险救援部指挥王栋、金红玉,下设两个应急救援分队。其职责是:对消防安全事故现场的伤亡人员进行救援救护,并对事故现场可能的继发隐患进行妥善处理。
不老屯镇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分队成员名单:
第一分队队长:张玉静
成 员:镇防火队全体队员
第二分队队长:肖兴茂
成 员:事故所在地的民兵队员
(3)医疗救护部指挥李小同,副指挥陈爱龙。成员:镇卫生院全体医务人员和事故所在地的村医。其职责是:对消防安全事故现场的伤员进行医疗救护和联系安置重伤员转院。
(4)物资供应部指挥李小同,副指挥李赫。成员:机关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其职责是:负责保障消防安全事故现场救援及处置所需物资的供给。
(5)善后处理部指挥王栋、金红玉,副指挥孙秀才、王季。成员:安全科及民政科工作人员。其职责是:负责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消防安全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依照国家相关政策,协助事故单位对伤、亡者及家属给予妥善处理。
2.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办公室。其职责是:向各分部传达总指挥的应急救援命令,依照总指挥的指示向区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进展情况,并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上报应急管理部门。办公室值班电话:81091595、81091560。
根据应急处置的需要,指挥部及办公室有权紧急调集人员、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备、设施,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或隔离。
四、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报告
发生事故的单位,要立即拨打不老屯镇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电话,电话号码是:81091595、81091560。办公室接到消防安全事故报案后,要立即向总指挥报告,同时通知各分部负责人。
(二)事故报告受理要求
1.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在接听事故报案电话时,必须仔细询问事故发生的时间和详细地址及事故危害程度。然后立即向总指挥汇报,根据总指挥的指示精神及时向区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报告。总指挥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迅速启动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在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后的2小时内,由办公室责成专人写出书面报告,上报区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
消防安全事故报告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2)事故单位的简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6)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三)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人员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确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明显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要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物证、痕迹等,为事故调查处理做准备。
五、应急救援方案的演练和记录及物资保障
1.根据本预案确定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救援综合演练,
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并如实记录每次演练的开展情况。
2.本应急救援预案所需物资的名称、数量、储存方式、存储状况及调用方式:
(1)防火物资:防火物资储存在镇政府库房内,由办公室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确保有效;
(2)药品、医疗救护设备:由镇卫生院负责无条件提供,待事故结束后,经镇政府统一结算,由事故单位付款;
(3)事故现场处置所需物品由镇物资供应部统一购买,统一结算,事后由事故单位付款;
(4)交通运输工具:机关服务中心负责提供救援保障车辆。
(5)《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以上物资由镇应急指挥部统一调用。
六、本预案自发文之日起正式实施。
北京市密云区不老屯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