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北京市密云区农业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康居北区密云区农业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101500
联系电话:010--6908 3718
法人代表:马士强
(二)项目申报单位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马士强
职务:密云区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三)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4年密云水库增殖放流项目
项目类型:一般项目类
项目属性:延续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密云水库库区
主要建设内容:向密云水库库区投放鱼类苗种共计60.3865万公斤。其中,鲢鱼苗36.2319万公斤、鳙鱼苗15.0966万公斤、鲂鱼苗9.058万公斤。
预期总目标:通过项目的实施,消除水体富营养化,净化饮用水水源地水体、改善水生态环境,实现‘以鱼养水,以鱼净水’,促进密云水库生物多样性的发展阶段性目标:维护密云水库生态系统平衡,确保首都重要地表饮用水源地的水质安全,渔业年产量在280万公斤左右,按40元/公斤计算,渔民总收入11200万元。
二、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项目实施背景
密云水库,位于北京市密云区北13公里处燕山群山丘陵之中,建成于1960年9月份,面积180平方公里,环密云水库有200公里,库容40亿立方米,平均水深30米,是首都重要的地表饮用水源地。截至2022年11月21日,密云水库水位达到151.78米,蓄水量30.024亿立方米。 截至2022年3月23日,密云水库向下游生态补水已达12亿立方米。
为保护水库鱼类资源的可持续,自1997年起密云水库实施夏季休渔制。规定每年的9月24日至第二年的3月31日为密云水库的捕捞期,渔船的年度作业期缩短至6个月。密云水库2022年渔业年产量在280万公斤左右,产值约11200万元。国家环保总局对密云水库的水质及水产品进行了检测和认证,密云水库的鱼类已达到有机食品标准。
近年来,密云区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遵循“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密云水库,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原则,推进以保水为重点的生态文明建设,逐步形成了“生态立区”的思想共识。
渔业资源增殖放流能够进一步净化密云水库水质促进生态系统平衡,有效减少水体中浮游植物、动物,切实实现以鱼净水、以鱼养水。实施增殖放流,既是保证水库水质、渔业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发展库区生态环境、提高库区移民生活环境的重要保证。按照密云区委、区政府提出的“渔业净水、生物保水,净水渔业、生态富民”的新思路、新理念要求,密云区农业服务中心为推动密云水库增殖放流工作高质量完成,特组织北京市水产专家团队对2024年密云水库增殖放流方案进行研讨后,决定对本项目进行立项实施。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 增殖放流可以改善水质和水域的生态环境。
密云水库是首都重要的地表饮用水源地,通过开展增殖放流,对保证水的品质、质量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本次增殖放流鱼类主要以滤食性鱼类苗种为主,包括鲢、鳙、鲂鱼。鲢鱼终生以浮游生物为食,鳙鱼主要吃浮游动物,也吃部分浮游植物,鲂鱼其食性为杂食性鱼类,还能摄食部分植物碎屑和少量浮游动物,可以净化和改善水质。
2. 增殖放流可以补充和恢复生物资源的群体。
密云水库渔业年产量在280万公斤左右,鲢鱼、鳙鱼、鲤鱼、草鱼等约占总产量的75%,名特优品种约占总产量的25%。通过增殖放流,补充渔业资源,改善了生物的种群结构,维护生物的多样性。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密云渔业向生态型、环保型、绿色型、健康型方向发展,能够提高大规格鱼的回捕率,提高水库渔业资源利用率和水产品质量。
3. 增殖放流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近几年大规模放流水生生物经济物种之后,成鱼之后经过渔民捕捞的产量和效益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密云水库渔业生态净水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的同时,渔业资源也得到有效保护。另外渔业生态净水功能也得到充分发挥,放流鱼类苗种可消耗水体中浮游生物及有机碎屑5万余吨,为密云水库水质达到饮用水标准作出了重要贡献,渔民捕捞效益也得到大幅提高,取得了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三)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项目符合政策上的可行性。
项目的实施符合《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和《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的要求,恢复天然渔业资源,保护相关种质资源,维护北京市重点水域水生生物多样性,进一步改善水域生态环境。
2. 项目具备建设环境支持的可行性。
密云区提出的“发展是第一要务,保水是第一责任,生态是第一资源”。通过挖掘密云水库有机鱼独特资源优势,强化市场化运作,提高水产品附加值,提升密云水库鱼品牌影响力。因此本项目在建设环境上将会得到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
(四)项目预算的合理性及可靠性分析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费用均参照密云及周边地区市场以及相关专业机构提供的报价进行估算。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全部申请财政资金。通过与同类项目的比较,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可靠性。
(五)项目风险与不确定性
项目实施属于水产业投入项目,带有较大的公益及普惠作用,项目不存在风险性和不确定性。
三、实施条件
(一)人员条件
1. 成立领导小组
为加强项目的组织与管理成立领导小组,项目组长农业服务中心主任马士强,副主任郑伯秋为副组长,水产等相关科、站长为成员,对本项目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实施。
2. 成立项目实施技术小组
项目申报单位密云区农业服务中心是密云区从事种植业服务与推广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全区农业生产技术服务工作,技术力量强,在组织实施增殖放流工作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有能力圆满完成项目的实施工作。
由农业服务中心水产科牵头,水产推广站等相关科站配合,成立项目实施小组。负责制定技术路线、详细的实施方案与要求,并进行组织实施。参加人员如下:
表3-1 项目主要参加人员表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所学专业 |
分工 |
郑伯秋 |
密云区农业服务中心 |
副主任 |
研究员 |
大学 |
农业 |
项目主持 |
刘录民 |
密云区农业服务中心水产科 |
科长 |
助工 |
大学 |
水利水电 |
组织实施 |
郝东生 |
密云区水产技术推广站 |
站长 |
高工 |
研究生 |
农机推广 |
组织实施 |
王伟 |
密云区水产技术推广站 |
副站长 |
工程师 |
大学 |
法律 |
具体实施 |
窦硕 |
密云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站 |
副站长 |
工程师 |
大学 |
法律 |
具体实施 |
任云峰 |
密云区农业服务中心安全科 |
副科长 |
助工 |
大学 |
行政管理 |
具体实施 |
胡庆杰 |
密云区农业服务中心水产科 |
职员 |
研究员 |
大学 |
淡水养殖 |
具体实施 |
李永刚 |
密云区水产技术推广站 |
职员 |
高工 |
大学 |
淡水养殖 |
具体实施 |
宗海明 |
密云区水产技术推广站 |
职员 |
高工 |
大学 |
农业 |
具体实施 |
付德海 |
密云区水产技术推广站 |
职员 |
工程师 |
大专 |
行政管理 |
具体实施 |
李昱含 |
密云区农业服务中心水产科 |
职员 |
助工 |
大学 |
行政管理 |
具体实施 |
宋飞 |
密云区水产技术推广站 |
职员 |
助工 |
大学 |
行政管理 |
具体实施 |
董田甜 |
密云区农业服务中心水产科 |
职员 |
助工 |
大学 |
行政管理 |
具体实施 |
郑旭 |
密云区水产技术推广站 |
职员 |
助工 |
大学 |
行政管理 |
具体实施 |
项紫霄 |
密云区水产技术推广站 |
职员 |
助工 |
大学 |
行政管理 |
具体实施 |
姜伟 |
密云区农业服务中心水产科 |
职员 |
助工 |
大学 |
行政管理 |
具体实施 |
林鸣涛 |
密云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站 |
职员 |
助工 |
大学 |
行政管理 |
具体实施 |
谢涛 |
密云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站 |
职员 |
助工 |
大学 |
行政管理 |
具体实施 |
马宝国 |
密云区农业服务中心办公室 |
职员 |
助工 |
大学 |
行政管理 |
具体实施 |
(二)资金条件
项目实施单位,经济基础坚实,对项目实施实行专款专用,能够保证资金的及时到位。
(三)基础条件
建立了完善的组织领导、实施机构,明确了项目建设内容,负责人和工作任务责任制,聘请了有关专家顾问,建立了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专款专用,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及实施方案
(一)建设内容及规模
近年来随着密云水库水位的不断上升,蓄水量持续增加。为保障首都重要的地表饮用水源地水质Ⅱ类标准、提升密云水库水产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周边农民收入、特计划于2024年继续进行鲢、鳙、鲂净水苗种的投放。
表5-1 增殖放流鱼类苗种情况明细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克/尾) |
数量(万公斤) |
放流时间 |
1 |
鲢鱼苗 |
100-200 |
36.2319 |
2024.4 |
2 |
鳙鱼苗 |
100-200 |
15.0966 |
2024.4 |
3 |
鲂鱼苗 |
100-200 |
9.058 |
2024.4 |
合计 |
|
60.3865 |
|
(二)实施方案
按照密云区委、区政府提出“渔业净水、生物保水,净水渔业、生态富民”的工作要求,北京市密云区农业服务中心组织北京市水产专家团队会同中心技术人员就2024密云水库增殖放流方案进行研讨,形成如下方案:
增殖放流苗种来源
苗种供应单位应持有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或苗种来源于持有《苗种生产许可证》的单位。
增殖放流苗种质量要求
1.感官质量:放流苗种规格整齐,体型、体态、体色正常,体表无受伤、溃疡、充血及烂鳃等症状,游动正常,活力强。
2.成活率:增殖放流苗种成活率≥97%。
3.疫病:增殖放流苗种疫病检测按照(农牧发〔2023〕16号)执行。
4.药物残留:增殖放流苗种药残检验按《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增殖放流经济水产苗种质量安全检验的通知》(农办渔【2009】52号)执行。
增殖放流苗种质量安全要求
1.水质要求
苗种供应单位养殖用水应当符合《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相关要求,苗种供应单位应当定期监测养殖用水水质。
2.养殖生产
苗种供应单位应当配置与养殖水体和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养殖设施和相应的水质检测等仪器设备,按照水产养殖管理安全规定的相关要求填写《水产养殖生产记录》、《水产养殖用药记录》等。
3.渔用饲料
苗种供应单位苗种生产过程中,应使用有生产许可证的正规厂家生产的饲料,严禁使用变质和过期饲料。
4.水产养殖用药
苗种供应单位使用水产养殖用药应符合《兽药管理条例》、《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2022年1号》、《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2022年2号》、《渔药使用规范(SC/T 1132-2016)》等。
增殖放流苗种运输管理
1.增殖放流苗种运抵放流现场时间不得晚于当日16时。
2.苗种运输应使用具有合法资质的专业运输车辆。
3.苗种运输前应对运输车辆进行全面清理消毒。
4.苗种运输车辆每车次应单箱单品种,且单箱重量不超过650公斤。
5.根据气温、池塘水温、水库水温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充氧和控温。
6.苗种运输用水符合《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相关要求。
增殖放流苗种检验与验收
1.合同签订后北京市密云区农业服务中心组织监理、水产专家对苗种供应单位水产养殖情况、生产记录、用药记录、水质监测记录等资料进行检查。
2.苗种供应单位苗种运送前15日内提供按照国家、部门相关规定要求出具的药残检验报告、疫病检测报告、水质检测报告。
3.苗种供应单位苗种运送时出具有效的产地检疫证明。
4.北京市密云区农业服务中心委托具备检验资质的第三方质检机构依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增殖放流经济水产苗种质量安全检验的通知》要求按苗种品种、数量随机抽取苗种样品进行检测。
5.放流当日每车次抽取不低于1‰的苗种进行称重、计数,检查苗种规格、质量。验收不符合质量、规格要求的不予接收。
6.运输苗种应单箱单品种,不得混装,苗种品种混装的不予验收。
7.苗种放流期间,北京市密云区农业服务中心组织市水产专家团队、监理公司及中心相关技术人员对《密云水库增殖放流项目》分阶段进行验收。
增殖放流苗种称重计量
1.运输苗种车辆每车次单箱重量不超过650公斤(含)时按实际重量计重,单箱重量超过650公斤时按650公斤计重。
2.每车次放流苗种死亡、伤残、体色异常、游动异常等总和占比≤3%为合格,计重时不予扣除;占比为 3%~4%(含)时,计重时扣除相应苗种重量;占比>4%的,不予计重。
增殖放流投放方法
2024年密云水库增殖放流仍采用“机械化放流系统+自动化计重系统+全程监控系统”模式实施。
增殖放流售后服务
密云水库增殖放流售后服务期为30个自然日。增殖放流投放工作结束后30个自然日内苗种供应单位将打捞死亡苗种运出水库无害化处理。
增殖放流项目监督管理
《2024年密云水库增殖放流项目》依法公开招标,由财政聘请监理公司对项目进行全程监督;由北京市密云区农业服务中心委托第三方对增殖放流现场进行全程视频监控,严格把控苗种采购、运输、放流等各环节工作。
五、项目进度与计划安排
本项目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23年7月至10月,完成鱼类苗种市场行情调研、项目论证、资金评审。
第二阶段: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公开招标、签订采购合同。
第三阶段:2024年4月,完成春放鱼类苗种工作。
第四阶段:2024年5月,项目总结与验收。
六、项目投资
(一)项目投资情况
项目总资金为1000万元,全部申请财政资金。
表4-1 投资情况总表
序号 |
名 称 |
数 量
(万公斤) |
规格
(克/尾) |
单价
(元/公斤) |
总价
(万元) |
1 |
鲢鱼苗 |
36.2319 |
100-200 |
14.20 |
514.49 |
2 |
鳙鱼苗 |
15.0966 |
100-200 |
18.00 |
271.74 |
3 |
鲂鱼苗 |
9.058 |
100-200 |
23.60 |
213.77 |
|
合计 |
60.3865 |
|
|
1000.00 |
(二)项目预算的合理性及可靠性分析
对比近期市场同类苗种采购价格,结合项目区内的实际情况,预估满足项目要求的鲢鱼苗价格为14.2元/公斤,鳙鱼苗价格为18元/公斤,鲂鱼苗价格为23.60元/公斤,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可靠性。
七、项目预期效益分析
经济效益:
项目的实施对保护密云水库生态环境,确保“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自1997年起密云水库实施夏季休渔制。规定每年的9月24日至第二年的3月31日为密云水库的捕捞期,渔船的年度作业期缩短至6个月。此时段落实好增殖放流项目能够有效提高密云水库渔业产量及大规格鱼的回捕率,周边农民收益有望得以提升。渔业年产量在280万公斤左右,按40元/公斤计算,渔民总收入11200万元,项目的实施可直接增加农民的农闲期收入,为稳定农民年收入的可持续增长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经济效益显著。
社会效益:
项目的实施能够增加周边农民年收入,真正提升周边农民生产生活质量,稳定密云区农民年收入的可持续增长。对“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起到积极促进作用。鲢、鳙、鲂鱼均为净水鱼,是补充密云水库渔业资源种群与数量、改善与修复密云水库生态环境、保持密云水库库区生物多样性、保障首都重要的地表饮用水源地水质Ⅱ类标准的重要举措,能够有效增强人民向心力,社会效益显著。
生态效益:
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是进一步净化密云水库水质促进生态系统平衡,有效减少水体中浮游植物、动物,切实实现以鱼净水、以鱼养水。是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遵循“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密云水库,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发展原则。实施增殖放流,既是保证水库水质、渔业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发展库区生态环境、提高库区移民生活环境的重要保证。
与同类项目的对比分析:本项目的实施,符合我区发展方向,同时,项目的实施有利于环境的保护,符合我区的发展定位,与同类项目相比较该项目鱼类苗种投放合理,便于实施。
项目预期效益的持久性分析:项目实施后,能够增加周边农民收入、有效提升密云水库水产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密云水库生态环境平衡、保障首都地表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因此,本项目的预期效益显著且持久。
八、主要结论
通过以上几方面的探讨,认为该项目符合生产实际需要,目的明确,意义重大,并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项目区基础条件优越,资金、技术措施的落实有保证。项目单位技术力量雄厚,能够对该项目进行组织和落实,可以立项实施。
建议:由于本项目是对2024年的鱼类苗种价格进行的预估,项目进行招标时,应根据即时的市场鱼苗价格进行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