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登记失业后,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登记失业13个月后或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上登记失业1个月后。
办理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1张;
2、邮政储蓄银行、北京银行存折或卡的复印件1张;
3、就业失业证原件。
办理地点:户籍地社保所。
办理时间:工作日。
联系电话:010-81091570。
办理流程:个人携带办理材料到户籍地社保所,社保所在系统操作,次月享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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