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聚焦法治政府创建的各领域、全过程持续发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突出党建引领,压紧压实法治保水“责任制”
1.法治学习常态化。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学习内容纳入领导班子成员会前学法,树牢法治思维,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刻把握新时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全面梳理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思路举措,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机构队伍建设,明确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层级责任,全面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加强督促检查,保证党内法规制度在本单位的全面落实。加强党内规范制度建设,提高党内规范制度执行力。
2.发展思路规范化。充分发挥镇党委在推进我镇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作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破解重点、难点问题,将法治发展贯穿到生态保护、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中。镇党委在主题教育期间,通过大调研、大走访、大讨论,结合镇域实际,提出“一、二、三、四、五”的工作思路。并细化了5个方面26项工作任务,确定了牵头领导和相关科室,明确了进度时限,定人、定责、定时、定期督查,强化推进、攻坚克难,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法治保水标准化。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全面落实“5+2”保水工作要求,构建保水、护水、管水长效机制,不断加强依法保水,持续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水库一级圈污水收集率、处理率、达标排放率100%,全镇生态林木覆盖率82%,PM2.5浓度处于较低水平,保证清水下山,净水入库。“人防与技防”相结合,实现镇村两级上下联动,进一步增强镇、村保水队伍力量。实施严格保护水库三年行动计划。制定保水责任清单,形成责任清晰、层级负责、覆盖全域、重点突出的大保水格局。开展密云水库百日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镇域内河道及小微水体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执法与管护密切配合、无缝衔接,形成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强大震慑。
(二)强化执法监督,统筹谋划守法普法“路线图”
1.配齐行政执法“审核员”。2022年度,我镇新招录从事法制审核的司法助理员1名,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队员3名,并于2023年2月28日组织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参与报名的4人全部通过,为我镇行政执法法制员审核及法制审核严格文明公正执法提供有力保障,全年通过城管巡查系统审核城管执法案件205件。确保在执法过程中程序规范,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
2.当好重大执法“守门员”。全年重大执法案件法制审核6件,实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一是严守执法“程序关”。逐一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审核执法的程序是否合法合规,对其中有待完善之处及时指出,建议补充完善。二是严格审核“时限观”。按照审核重大行政执法案卷的时限予以严格执行,并按时按点提交镇政府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三是严谨讨论“建言馆”。严格按照程序规范卷宗的制作,通过开展随机抽取5本卷宗进行自评工作,梳理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综合行政执法队予以反馈。按时报送区司法局案卷评查抽查卷宗,对区司法局抽卷督查情况及时沟通。拿回卷宗后就扣分原因与综合行政执法队法制员充分讨论,找准失分点,找出薄弱项,以促整改。
3.担当合法决策“监督员”。积极有序地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我镇法律顾问,负责我镇日常法律事务。对党委文件和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论证意见,进行合法性论证及法律风险评估;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提出修改意见及建议;参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民事纠纷及重大、复杂信访案件接待等相关工作。
(三)着眼基层治理,用心绘就乡村振兴“规划图”
1.三调融合有力度。积极协调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加强与信访办、溪翁庄镇人民法庭的沟通,进一步完善访调、诉调对接工作机制。2023年8月15日、12月6日分别在我镇协调召开溪翁庄镇与区法院诉源治理专项会议,建立健全化解矛盾纠纷的府院联动机制。全年共组织镇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484次,其中日常排查1104次,专项排查1380次。调解各类纠纷31件,调解率100%。
2.乡贤助力有温度。倾力打造“小镇有理”志愿服务队金字招牌。紧紧围绕镇党委“一、二、三、四、五”工作发展总体思路,响应打造“小镇有理”志愿服务队的党委号召,建立人才资源库,广泛吸纳新老乡贤、专业律师团队、典型人物参与其中,积极协助镇党委、政府参与本镇内的人民调解工作,深入开展新时代背景下人民调解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为溪翁庄镇域内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作出应有贡献。
3.说法评理有速度。响应区委政法委说法评理平台建设的安排部署,制定《中共北京市密云区溪翁庄镇委员会关于溪翁庄镇“说法评理”平台建设的实施方案》,在此基础上初步建立说法评理平台建设,有效化解矛盾纠纷。2023年,我镇为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农村治理水平,化解农村社会矛盾,镇党委结合本镇工作特点,坚持党组织引领、资源整合和问题导向的原则,在借鉴传统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基础上,整合“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多元调解”等多方资源,达到矛盾调处工作目标,依法依规建立参与更加广泛、调解更加深入的“说法评理”工作新机制。
(四)贴心法律服务,夯实为民法治服务“硬实力”
1.法智赋能决策更规范。在研究制定重大决策时,要明确决策权限,细化决策流程,把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大力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健全审查时限、审查标准、审查程序。
2.法制审核执法更精细。深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按时在区政府网站“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栏公示公开我镇执法主体、执法人员信息、行政执法依据等内容,并进行了信息公开内容的自查,查遗补缺,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准确。全年按要求公示公开我镇2023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季度行政执法检查结果、涉企检查单和行政执法统计年报。确保群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3.法治服务为民更便利。2023年度累计接待群众来访、来电450人次,律师服务群众85人次。尤其是2023年9月始帮助我辖区11户(含跨镇域石城籍1户)潮云公司回迁户出具调解书,协调通过法律手段析产办照,用心用情解决我镇域居民急难愁盼的关键性问题。
二、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2023年度,虽然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初步进展,但与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及上级的要求之间,仍亟需进一步改善并不断补短板强弱项,主要体现在:一是均等化公共法律服务不健全。受限于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地点在大兴区,村(居)民寻求法律服务时往往依赖于线上点对点的咨询,即时反馈感不强。二是整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均衡。鉴于建设法治政府系长期性、系统性工程,我镇虽然整体上达到工作要求,但是在法治化轨道上推进乡村治理及各科室协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仍需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三是法治宣传工作有待强化。部分普法内容开展形式枯燥乏味,未结合具体案例生动阐释,全镇法治宣传资源、力量仍待进一步合理统筹。宣传形式、载体有待于进一步创新。四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缺乏创新。我镇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很大程度仍停留在原有的基础上,未能很好结合我镇实际进行创新,暂未探索出独具我镇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3年,我镇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使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位统筹谋划
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全面加强政府班子建设,以开展会前学法为契机,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认真研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主要内容,领会《规定》基本精神,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结合全区统一部署,对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工作要求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定期检查,针对问题与不足,及时进行整改提高,有效保障了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坚持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始终坚持把学法用法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会前学法制度,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将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和上级政策精神落到实处。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扎实推进普法宣传,深入推进“八五”普法,深入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镇主管领导、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和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区级第一期、第二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班,切实提高本级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三)完善制度机制,依法科学决策
坚决贯彻区委、区政府指示《北京市密云区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全面建立、推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大力加强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队伍建设,强化法律顾问“独立性、权威性、专业性”,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党委政府各项工作中的法治保障作用,切实提高党政机关科学决策和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加强规划建设、土地开发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切实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聚焦人民群众需求,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
以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契机,一是拓展法治服务渠道。深入了解村(居)民法治需求,查找法治乡村建设短板,建实公共法律服务场所,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平台,着力以法治手段破解乡村治理难题;二是创新服务手段。结合主动精准治理,积极融入接诉即办及信访接待工作,坚持“有一办一,主动治理”的原则,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公共法律服务提供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强化对村(居)人民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法治力量护航乡村振兴。
(二)聚合部门协调联动,持续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牢固树立“一盘棋”思维,既分工明确,又相互协作。强化组织协调,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业务联动、工作配合、履职协同,以各类民事、行政诉讼案件为抓手,在案件庭审中学习、收获、成长,坚守法治红线和底线思维不逾界、不越轨,逐步建立起高效、协同、规范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调动整合工作资源,推动依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和法治政府建设行稳致远。
(三)聚力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升普法宣传力度
统筹人民调解员、村居法律顾问、派出所警官、法庭法官、司法所司法助理员以及普法志愿者等力量,在“妇女节”“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协调各职能科站所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走深走实,扎实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认真开展镇域内3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自查工作,健全并完善乡村“法律明白人”助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织密织牢法治“保障网”,提升普法宣传的频次、力度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