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规定》的通知》京人口发〔2005〕17 号
《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卫家庭字〔2016〕6号
【对象范围】
独生子女父母于2015年12月31日前生育或夫妻于2015年12月31日前再婚,符合《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条件,且子女年龄在十八周岁以内的,可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办理时限】
即时
【提交材料】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或初育双(多)胞胎夫妻享受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待遇申请表、独生子女父母及孩子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一方或双方为再婚的需提供本人历次《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调解)书原件。(《离婚协议书》复印件应加盖婚姻登记部门查档章,在档案馆存档的复印件应加盖档案馆印章)。一方或双方丧偶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受理单位详细资料】
办理部门:太师屯镇政府计划生育办公室
地 址:北京市密云区太师屯镇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冬季)1:30-5:00(夏季)
咨询电话:010-69036059
乘车路线:密云城区乘坐密38、密51、密29到太师屯邮局站下车
【特殊规定】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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