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依据】
1.《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流动人口生育服务登记工作的通知》京卫指导〔2016〕9号
3.《市政府审改办关于取消调整74项市政府部门要求基层开具的涉及群众办事创业各类证明的通知》京审改办〔2016〕12号
【对象范围】
1.夫妻双方均为外省市户籍且一方或双方在本市居住;2.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子女数按夫妻双方曾生育并现存活子女数量之和计算);3.属于合法生育(非婚生育或其他违法生育行为不能办理)。
【办理方式】
向夫妻一方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需要领取《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的,可在15个工作日后到办理登记的乡镇(街道)打印并盖章。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
持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北京市居住证(或本市合法住房租赁合同)
【受理单位详细资料】
办理部门:综合保障办公室(民政)
地址:北京市密云区新城子镇松曹路社会福利中心院西北二层综合保障办公室(民政)
咨询电话:010-81022416
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特殊规定: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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