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对象:具有本市户籍,劳动年龄内(男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不满50周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智能卡)的残疾人劳动力,参加职业培训项目,完成全部培训计划,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申请材料:(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智能卡)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二)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结业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三)培训机构开具的培训收费凭证;(四)区残联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残疾人劳动力应在培训结束后3个月内,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残联申领补贴,填写《北京市残疾人职业培训补贴申请审批表》,街道(乡镇)残联初审后,在《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报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对街道(乡镇)残联提交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后,报区残联审批。区残联审批批准后,由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将补贴资金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智能卡)发放给申请人。街道(乡镇)残联应及时将审批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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