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人社部令33号)第二条“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下列争议的仲裁:(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二)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三)事业单位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四)社会团体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五)军队文职人员用人单位与聘用制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2.当事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街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申请材料齐全,当事人基本信息准确,且有明确具体的被申请人、请求事项以及事实依据;征求对方当事人是否同意调解;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人社部令33号)第二条规定范围的调解申请,调解组织不予受理。此外,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调解组织不得受理。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为劳动者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申请书(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3份)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件(主要包括:居民身份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警官证、香港特区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澳门特区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人护照、残疾人证、军烈属证明、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外国人常驻记者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回国(来华)定居专家证、社会保障卡及其他身份证件)(政府部门核发,纸质)(原件1份仅供查验)
(三)申请人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
1、授权委托书(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2.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如代理人为律师的,需要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原件1份)
二、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申请书(申请人自备,纸质)
(二)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政府部门核发,纸质)(副本复印件1份)
(三)授权委托书(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
(四)代理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代理人的律师执业证(政府部门核发)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说明文件(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
所需范本下载网址:https://banshi.beijing.gov.cn/pubtask/task/1/110118001000/af89c00a-5859-4d30-a1ff-319fde18c61b.html?locationCode=110118001000
【办理地点】北京市密云区新南路110号 北京市密云区鼓楼街道政务服务中心一层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08:30-17:00,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
【联系电话】(010)69087260
【办理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