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确定为本市的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管理和专业技术岗年满55周岁、非管理岗年满50周岁,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十六条)、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四条、第一条)单位向市、区养老保险核准部门提供退休人员材料;2.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申请人自备,纸质)、职工档案(申请人自备,纸质)、外埠户籍人员另需提供提交:居民户口簿、按非管理岗位退休的女职工还需劳动合同(申请人自备,纸质)或岗位协议;3.材料齐全,填写完整;4.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齐全完整、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办理材料】
一、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4份)
二、职工档案(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仅供查验)
三、外埠户籍人员另需提供提交:居民户口簿(政府部门核发,纸质)(原件1份仅供查验)
四、按非管理岗位退休的女职工还需
(一)劳动合同(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仅供查验)
(二)岗位协议(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仅供查验)
五、所需范本下载地址:https://banshi.beijing.gov.cn/pubtask/task/1/110118001000/a15f7859-a35a-4d34-a403-8e357ba7eb4f.html?locationCode=110118001000
【办理地点】北京市密云区新南路110号 鼓楼街道政务服务中心一层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08:30-17:00,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
【联系电话】(010)69087260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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