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一、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因急诊住院、异地住院等情况,不能持社保卡实时结算的, 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参保职工与定点医疗机构全额结算,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应保存好相关结算单据及证明材料。(来源:《关于北京市生育保险参保职工持社会保障卡就医及医疗费用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医保发〔2013〕34 号)二、材料齐全,文字清晰,需盖章的材料要盖章。
【办理材料】
一、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二、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三、收费票据(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纸质)(原件1份)
四、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纸质)(原件1份)
五、出院诊断证明书(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纸质)(原件1份)
六、婴儿出生(死亡)医学证明(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纸质)(复印件1份)
七、所需范本下载网址:https://banshi.beijing.gov.cn/pubtask/task/1/110118001000/511e8f5c-7fe6-4694-8290-88bb9b379076.html?locationCode=110118001000
【办理地点】北京市密云区新南路110号 北京市密云区鼓楼街道政务服务中心一层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08:30-17:00,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
【联系电话】(010)69087260
【办理流程】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