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1.失业人员就业、升学、参军及户口转出原区(县)或本市,区(县)劳动部门均应为其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一)失业人员升学、参军后,有关单位分别持《入学通知书》或《入伍通知书》办理提取档案手续;(二)失业人员就业后,用人单位持区(县)劳动局盖章的《招聘职工花名册》办理提取档案手续.(来源:《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京劳就发[1996]175号)第二十条) 2.申请人可持相关办理材料到档案所在地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来源:《关于印发<北京市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11〕79号)》第十八条); 3.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4.申请材料记载的个人基本信息应与本人身份信息一致; 5.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内容与本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内容一致。
【办理材料】
一、在申请人因升学、参军提出档案转出申请的情况下
(一)单位介绍信 原件1份 文本类;纸质
(二)办事人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结果文书类;纸质
(三)入学通知书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文本类;纸质
或入伍通知书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文本类;纸质
或提档函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结果文书类;纸质
二、在申请人因就业提出档案转出申请的情况下
(三)提档通知单 原件1份 文本类;纸质
【办理地点】北京市密云区新南路110号 鼓楼街道政务服务中心一层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08:30-17:00,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
【联系电话】(010)69087260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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