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处于无业状态且有就业要求的下列人员:1.与各类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的本市非农业户籍劳动力 2.停止灵活就业的本市非农业户籍劳动力 3.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结、肄)业未继续升学或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退学的本市非农业户籍劳动力 4.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或解除劳动教养的本市非农业户籍劳动力 5.进京落户的非农业户籍劳动力 6.常住外地或移居境外后回京的本市非农业户籍劳动力 7.以上1-6项规定的城市化建设地区农业户籍劳动力 8.本市农转非劳动力 9.应办理失业登记的其他本市户籍劳动力
【办理材料】1、《就业失业登记证》
2、未办理过《就业失业登记证》申办人提供近期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一张
【办理地点】党校路9号(密云镇政府院内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8:30至17:00。星期六至星期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69042923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即决定[街乡级] → 制作行政文书[街乡级] → 告知/送达[街乡级]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