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男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未满55周岁(不含在校生),符合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条件的残疾人。(2015年1月1日以后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残疾人,年龄统一为16周岁未满60周岁,按照规定的标准给予缴费补贴)。
联系电话:010-81094018
办理流程:
参保登记
(一)首次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残疾人,应按照《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规定,通过"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网上服务大厅"、"北京人社APP"线上服务自助办理或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近到本市行政区域内任一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街乡政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
(二)继续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残疾人,无需再次办理参保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