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在我镇参加养老保险缴费的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非公有制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并在依法设立的、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市、区(县)、中央在京职业介绍及人才服务机构集体存档,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批(核)准手续的退休人员,由用人单位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的申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受理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下达批复。
【办理材料】
1、用人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申请书(原件1份);
2、《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协议书》(原件2份);
3、集体存档机构出具的集体存档卡(或集体存档合同、代理协议书等)及集体存档人员花名册(复印件1份);
4、《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退休审批表》或《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复印件1份);
5、《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复印件1份);
6、用人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1份);
7、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确认、加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骑缝章的单位现行章程(原件1份);
8、《北京市非公有制用人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转移名册》(原件8份);
9、享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须提供相关退休人员的《工伤证》和《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复印件1份)。
【办理地点】密云区古北口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大厅
【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期除外)
【联系电话】010-81052601
【办理流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社会化退休人员档案移交社保所管理→社保所负责接管后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