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本镇户籍,符合《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应由区卫生计生委进行确认。
【办理材料】
一、填写《北京市再生育确认信息采集表》(现场办理提交此表,如网上办理直接在系统填写信息项)(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二、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办理提交,如网上办理需如实填写系统信息项)(政府部门核发,纸质)(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三、《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办理提交,如网上办理需如实填写系统信息项)(政府部门核发,纸质)(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四、《北京市区级病残儿医学鉴定表》(根据《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三项“夫妻共同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申请的)(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纸质)(原件1份);
五、《北京市区级病残儿医学鉴定表》。(根据《条例》第十七条第三款“再婚夫妻按照本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共同生育的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申请的)(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纸质)(原件1份);
六、《出生医学证明》(子女已出生,补办再生育确认的)(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纸质)(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办理地点】密云区古北口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大厅
【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10-81052601
【办理流程】现场登记准备齐材料→到镇政务服务中心前台登记→把材料报后台办事员→填写北京市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上报区卫健委审核→10个工作日经区卫生健康委确认,发放《北京市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子女已出生补办生育登记的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