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处于无业状态且有就业要求的下列人员:
1.与各类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的本辖区非农业户籍劳动力
2.停止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的本辖区非农业户籍劳动力
3.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结、肄)业未继续升学或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退学的本辖区非农业户籍劳动力
4.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或解除劳动教养的本辖区非农业户籍劳动力
5.进京落户的非农业户籍劳动力
6.常住外地或移居境外后回京的本辖区非农业户籍劳动力
7.以上1—6项规定的城市化建设地区农业户籍劳动力
8.本辖区农转非劳动力
9.应办理失业登记的其他本辖区户籍劳动力
10.未办理过《就业失业登记证》申办人需将档案存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入系统后,方可到镇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办理材料】
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申办人提交:
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一份,如有变更,同时复印变更页(复印在A4纸上)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聘用关系)的书面证明
(4)高中以上提供学历证复印件
2.未办理过《就业失业登记证》申办人提交: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一份,如有变更,同时复印变更页(复印在A4纸上)
(3)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聘用关系)的书面证明
(4)失业人员本次失业前的身份材料:
①各类学校毕(结、肄)业生、退学学生的毕(结、肄)业证书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书面退学证明面
②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或解除劳动教养的司法(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③进京落户人员的批准进京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④农转非劳动力的填写《转非劳动力个人声明》
(5)属于下列人员的,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残疾人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复印在A4纸上)
②享受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提交《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复印在A4纸上)
③初次进京的随军家属提交的有关身份证明材料
(6)近期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一张
【办理地点】
北京市密云区巨各庄镇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13:00-17:00
【联系电话】
010-61037181
【办理流程】
申报人带齐材料到镇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审核录入系统→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