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
每年4月1日至12月10日申请人符合参保条件,材料齐全,在预缴费情况下需存入当年应缴纳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提交资料:
一、在协议缴费情况下提交:居民户口本(政府部门核发,纸质)(原件1份仅供查验);居民身份证(政府部门核发,纸质)(原件1份仅供查验);银行存折(卡)(其他,纸质)(1份)
二、在预缴费情况下提交
(一)居民户口本(政府部门核发,纸质)(原件1份仅供查验);居民身份证(政府部门核发,纸质)(原件1份仅供查验);银行存折(卡)(其他,纸质)(1份)
(二)在参保人是残疾人情况下还需提交:北京市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审核证(如有经区残联确认的享受残疾人缴费补贴人员花名册,参保人可不提交此材料)(政府部门核发,纸质)(原件1份仅供查验)
(三)涉及低保补贴政策的区参保人是低保人员情况下还需提交:北京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如有经区民政局确认的享受低保补贴人员花名册,参保人可不提交此材料)(政府部门核发,纸质)(原件1份仅供查验)
咨询电话:(010)6106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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