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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索引号]11S000/ZK-2024-000046
  2. [有效性] 现行有效
  3. [文种分类] 通知
  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5. [发文机关]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
  6. [发文字号] 密政发〔2024〕38号
  7. [标题]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密云区怀柔科学城东区云西四路南延、云西三路、水杨红街道路工程及王各庄村民回迁楼新建开闭站外电源工程拆迁实施方案》的通知
  8. [成文日期] 2024-11-14
  9. [发布日期] 2024-11-14
  10. [实施日期] 2024-11-14
  11. [失效日期]
【现行有效】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密云区怀柔科学城东区云西四路南延、云西三路、水杨红街道路工程及王各庄村民回迁楼新建开闭站外电源工程拆迁实施方案》的通知
  •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11-14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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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现将《密云区怀柔科学城东区云西四路南延、云西三路、水杨红街道路工程及王各庄村民回迁楼新建开闭站外电源工程拆迁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密云区怀柔科学城东区云西四路南延、云西三路、水杨红街道路工程及王各庄村民回迁楼新建开闭站外电源工程拆迁实施方案

密云区怀柔科学城东区云西四路南延、云西三路、水杨红街道路工程属于科学城东区配套道路,是连接北京第二实验学校、北京大学怀密医学中心、集租房的主要道路,是科学城东区南部地块的污水总下游和再生水来源,是电力、热力和燃气敷设的重要通道。其中:云西四路南延长1.56公里,红线宽40米;云西三路全长1.46公里,红线宽40米;水杨红街全长1.66公里,红线宽30米。

王各庄村民回迁楼新建开闭站外电源工程位于京密路与王各庄路交叉口东南侧,其中新建电缆 7056 米,新建电力隧道 56 米。

因上述项目位于同一区域,同时取得立项批复并启动,为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共同出具上述项目拆迁实施方案。同时,为保障拆迁标准的连续性和统一性,按照北京市、密云区现行政策,并参照《怀柔科学城东区云西二路(雁密路-云西一街)道路工程拆迁实施方案》《圣水泉路南延(顺潮街-滑雪场北侧路)道路工程拆迁实施方案》《密云新城密兴路(新南路-G101绕城线)道路工程拆迁实施方案》《怀柔科学城东区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地上物腾退补偿方案》,结合各项目实际情况,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各项目拆迁工作任务为:对用地范围内涉及的所有地上物进行拆迁补偿、拆除及地上、地下管(杆)线及树木移改或补偿,完成交地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维护公平正义

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四抢”(抢栽、抢种、抢养、抢建)行为、村界、个人权属认定等方面,工作人员要实事求是、不徇私情;各工作组、服务机构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不违法操作;坚决打击“四抢”等不法行为,一经确认,一律不予补偿。

(二)严格统一标准

要严格执行统一标准,禁止一切幕后交易、相互勾结和暗箱操作。各工作组、拆迁公司、评估公司等拆迁补偿工作人员无权擅自答应或办理超出评估报告单金额以外的补偿。

(三)规范操作流程

要严格规范操作流程,按照要求、步骤履行相关程序,对工作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及时制止,严禁违法、违规操作。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各项目的顺利实施,按时圆满完成拆迁工作任务,建立密云区怀柔科学城东区云西四路南延、云西三路、水杨红街道路工程及王各庄村民回迁楼新建开闭站外电源工程拆迁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区城市管理委为牵头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密云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园林绿化局、区园林中心、区农业农村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经管站、十里堡镇、西田各庄镇、中关村密云园管委会等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立在区城市管理委,共同商议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四、相关部门职责

(一)区城市管理委

1.负责本单位项目各项前期手续的办理工作;

2.负责提供本单位项目准确的用地需求;

3.负责办理林地使用许可等相关手续;

4.负责办理项目征地相关手续;

5.按照工作职责,负责项目拆迁补偿统筹协调工作,组织召开相关工作会议;

6.完成用地范围内产权为政府相关部门、央(国)企、区属企业等单位的苗木、林木、设施、管道、地上地下管(杆)线等调查工作,统筹各产权单位编制、审查、优化拆改移方案,并及时完成拆改移等工作;

7.其他需要协调事宜。

(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密云分局

1.依据实施单位提供的用地范围,按需求核查土地相关情况,并出具核查意见;

2.对实施单位无法认定合法性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审批情况进行核实并出具意见;

3.负责配合实施单位做好“四抢”认定工作,对用地范围内存在抢栽、抢种、抢养、抢建行为依据本部门职责出具认定意见;

4.其他需要协调事宜。

(三)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1.指导各项目涉及的拆迁工作,对涉及到本项目的相关拆迁文件及补偿方案把关,并出具意见和建议;

2.其他需要协调事宜。

(四)区园林绿化局

1.依法对用地范围内规划林地的性质进行认定,指导相关部门依法办理使用林地行政许可、砍伐、恢复等相关手续;

2.负责配合实施单位做好“四抢”认定工作,对用地范围内存在抢栽、抢种、抢养、抢建行为依据本部门职责出具认定意见;

3.其他需要协调事宜。

(五)区园林中心

1.负责配合建设单位对用地范围内本部门产权附属物(包括苗木、林木、设施等)进行拆改移工作;

2.负责对各项目拆迁补偿方案提供专业性意见;

3.其他需要协调事宜。

(六)区农业农村局

1.负责对用地范围内的设施农业、大棚、鱼池、养殖业是否经过审批出具证明文件;

2.负责配合实施单位做好“四抢”认定工作,对用地范围内存在抢栽、抢种、抢养、抢建行为依据本部门职责出具认定意见;

3.其他需要协调事宜。

(七)区司法局

1.对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涉及各项目的拆迁文件及补偿方案进行合法性审查;

2.对项目拆迁补偿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支持;

3.其他需要协调事宜。

(八)区财政局

1.负责筹措并及时拨付各项目征地拆迁费及需要区级财政负担的费用;

2.负责做好各项目征地拆迁服务费用的财政评审工作;

3.其他需要协调事宜。

(九)区经管站

1.对镇(村)土地补偿费的分配进行业务指导;

2.对涉及占地村民的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其他方式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备案等工作进行指导;

3.其他需要协调事宜。

(十)十里堡镇、西田各庄镇

1.作为实施单位负责用地范围内的拆迁工作,负责组织用地范围内全部拆迁工作的具体实施及协调工作。落实本项目实施方案,按时间要求完成拆迁补偿及拆除交地工作,统一领导组织拆迁工作,确保拆迁过程中无违纪、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2.成立“四抢”行为认定工作组,按照相关要求认定“四抢”行为,并依法予以无偿拆除;

3.严格做好拆迁费管理使用工作,及时发放拆迁补偿款等相关费用;

4.与牵头单位共同制定拆迁补偿方案;

5.积极开展本项目涉及的拆迁政策答疑工作,解决拆迁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负责辖区内“12345”及信访接待解答工作;

6.组织并参与本辖区涉及的土地房屋等相关认定工作;

7.十里堡镇负责涉及北京中关村密云园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征为国有用地上的拆迁工作;

8.其他需要协调事宜。

(十一)中关村密云园管委会

1.负责配合建设单位对用地范围内本部门产权附属物(包括苗木、林木、设施等)进行拆改移工作;

2.负责配合办理土地划拨等手续;

3.其他需要协调事宜。

(十二)其他涉及拆改移工作的产权单位

1.负责配合建设单位对用地范围内本部门产权附属物(包括苗木、林木、设施、管道、地上地下管(杆)线等)开展调查、编制拆改移方案,并按照拆改移工作流程及时完成拆改移等工作;

2.其他需要协调事宜。

(十三)区公安分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民政局

负责依法办理转非、转非劳动力、超转方面的各项手续,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以及其他需要协调事宜。

五、拆迁补偿工作流程

(一)召开项目启动会

召开各项目拆迁工作启动会,明确各部门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工作原则,确定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和时限等工作要求。

(二)发布公告

对项目用地范围进行航拍,确定项目拆迁前地上物现状。由实施单位在项目用地范围所涉及村、单位现场张贴《关于严禁非法抢栽、抢种、抢养、抢建等行为的通告》,明确“四抢”(抢栽、抢种、抢养、抢建)地上物不予补偿,并留存张贴通告的原始影像资料。

(三)认定“四抢”行为

实施单位牵头组织测绘单位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占地图纸定桩、放线,并对本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地上物进行初步摸底工作,成立现场“四抢”行为认定工作组。根据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四抢”认定意见,确定“四抢”行为,确属违法的,由实施单位依法予以无偿拆除。

(四)地上物清登

对不属于“四抢”地上物的部分且在项目用地范围以内的地上物,由实施单位组织各服务公司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开展地上物清登工作。测绘公司负责测量用地面积及被拆迁人或经营人的土地、建筑面积并绘制平面图;评估公司负责清登房屋、附属物、附着物(树木及青苗)等,并留存影像资料;审计公司负责监督,对当天清登现场及底单进行影像留存。对被拆迁人的认定清登结果要公开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自然日。

(五)制定拆迁实施方案

结合本市现行政策及各项目地上物清登实际情况,制定项目拆迁实施方案,按流程报请区政府审议后实施。

(六)补偿协议签订及补偿款发放

依照项目拆迁补偿方案,由实施单位根据清登底单以及评估公司出具的初步评估结果,拆迁公司据此与被拆迁人进行地上物补偿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由审计公司进行预审(如预审发现问题则由拆迁公司与被拆迁人继续协商,直至达成一致意见再次报审计公司审核),预审通过后由实施单位与被拆迁人签订正式补偿协议,审计公司正式审核无误后发放补偿款。

(七)地上物清除交地

统一签订地上物拆迁补偿协议和土地流转协议后清除地上物,由实施单位和拆除公司共同将土地交由施工方,施工方按时进场。拆除后的地上物残值由实施单位进行合理处置。

(八)资料整理和归档

实施单位组织相关服务公司进行拆迁补偿资料整理,同时完成纸质及电子版档案归档工作。

六、拆迁费来源、用途及支付流程

(一)拆迁费来源为区级财政、地方政府债券、市级资金补助等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二)拆迁费用于支付拆迁补偿费、拆改移费、牵头单位和实施单位的拆迁工作经费、相关服务公司服务费以及因项目实施形成的必要支出。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支付的,应严格按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及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三)为加快拆迁速度、提高补偿效率、推进重大项目尽快落地、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确定拆迁补偿费支付流程如下:

1.单笔拆迁补偿费数额在200万以下的,在审计公司出具审核确认单后,由实施单位负责将拆迁补偿费拨付至被拆迁人,不再进行区财政评审。

2.单笔拆迁补偿费数额在200万(含)以上的,在审计公司出具审核确认单后,由实施单位请示区城市管理委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审议。各成员单位依据职责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依法依规确定拆迁涉及个案补偿金额,由实施单位负责将拆迁补偿费拨付至被拆迁人。相关会议纪要与相关资料一并存档。不再进行区财政评审。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项目为区级重点工程,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各相关部门和实施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将此项工作作为本部门重点工作,遇重大事项要研究部署解决问题,有力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二)压实责任

各相关部门和实施单位要认真落实各自职责,全面安排部署,落实责任人,形成区级统筹、部门联动的良好格局,确保拆迁补偿等各个环节有序推进。

(三)严明纪律

牵头部门、实施单位及各参与部门严格按照本方案执行,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参与抢栽、抢种、抢养、抢建等套取国家拆迁补偿资金等行为,更不能有行贿受贿行为。如有违纪、违法行为,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其责任,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附件:1.密云区怀柔科学城东区云西四路南延、云西三路、水杨红街道路工程及王各庄村民回迁楼新建开闭站外电源工程拆迁补偿方案

2.林木青苗补偿标准

3.相关附属物及地埋管道补偿标准

4.2024年3月至2025年2月猪、牛、羊、禽等动物强制扑杀补偿基准指导价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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