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京政办发〔2021〕17号)及《2025年度北京市民政执法工作要点》,结合区法治工作重点和我局执法检查工作实际,制定2025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具体如下:
检查主体:北京市密云区民政局
(一)检查对象:社会组织
1.社会团体
责任科室:社会组织工作科
管理对象基数:本区登记的社会团体118家
检查方式、比例及频次:采取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的方式。日常检查(现场检查)按照本区登记的社会团体总数的2.5%开展检查。社会团体年检(非现场检查)不少于4家。
2.检查对象:民办非企业单位
责任科室:社会组织工作科
管理对象基数:本区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271家
检查方式、比例及频次:采取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的方式。日常检查(现场检查)按照本区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总数的1.1%开展检查。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非现场检查)不少于5家。
(二)检查对象:慈善组织
责任科室: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管理科
管理对象基数:本区登记慈善组织19家
检查方式、比例及频次:采取非现场检查的方式,按照本区登记的慈善组织总数的4%开展非现场检查。
(三)检查对象:残疾人托养机构管理
责任科室: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管理科
管理对象基数:本区登记残疾人托养机构1家
检查方式、比例及频次: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按照本区登记的残疾人托养机构总数开展全覆盖现场检查。
(四)检查对象:殡葬行业
责任科室: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管理科
管理对象基数:殡葬用品生产经营机构48家
检查方式、比例及频次:针对公益性公墓和殡仪服务市场主体,开展全覆盖现场检查;殡葬用品生产经营机构,执行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抽取比例不少于10%。
(五)检查对象:养老机构
责任科室:社会儿童福利与养老服务中心
管理对象基数:本区运营中养老机构37家
检查方式、比例及频次:以“双随机、一公开”的形式,开展全覆盖现场检查,对违法失信、风险高的养老机构,适当提高检查频次。
(六)检查对象:行政区划
责任科室:区划管理科
检查方式、比例及频次:全年检查比例达到100%。
(七)检查对象:社会救助
检查主体:困难群众救助服务指导中心
管理对象基数:社会救助对象9069户
检查方式、比例及频次:全年不少于本区总数的2%进行现场检查或非现场检查。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