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质量升级补贴及闲置景区盘活补贴支持申报服务
资金补贴
鼓励景区提质升级,对年内评为国家3A、4A、5A级的旅游景区,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停业闲置一年以上的企业(景区)进行盘活改造的,投入在500万元以上的,由文旅项目综合评定小组审核后,按实际投入资金总额的2%给予投资者一次性资金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密云区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的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
https://www.bjmy.gov.cn/zwgk/zcwj/202405/t20240516_418636.html
现场办理
办理地址:北京市密云区文化和旅游局3层319(密云区城后街20号)
办理时限:文旅项目综合评定小组审核后3个月内
010-69041194
凡符合奖励资金支持范围的企业(景区),可填写《资金补贴申请表》、准备所需申报材料并加盖公章,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加盖公章)及电子版一并报送区文旅局安全管理和行政审批科。
申报资金补贴时间:申报景区质量升级补贴资金的景区需在完成评定对应等级景区后的同年内向密云区文旅局提出申请;申报闲置景区盘活补贴支持资金的景区需在完成资金投入后向密云区文旅局提出申请。
旅游景区提质升级补贴支持申请材料:1.资金补贴申请表;2.旅游景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统计登记证复印件;3.旅游景区等级证书复印件;4.其它相关材料。
闲置盘活景区补贴支持申请材料:1.资金补贴申请表;2.企业或机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统计登记证复印件;3.项目投资证明材料;4.其它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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