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设景区村投资主体资金补贴
资金补贴
为转化美丽乡村建设成果,鼓励社会资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积极投资乡村旅游发展,加强规划设计,促进环境提升,完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依托当地自然和文化资源禀赋发展特色产业,开发乡村民宿、农事体验、乡土美食或文创产品等独具特色的旅游产品,达到特色景区村标准的经文旅项目综合评定小组评定通过后,按照投资额的50%对年内新建设的景区村投资主体给予补贴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年内无新投资建设,或由政府投资建设但符合景区村标准的,可挂牌,不享受资金补贴支持。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密云区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的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
https://www.bjmy.gov.cn/zwgk/zcwj/202405/t20240516_418636.html
现场办理
办理地址:各镇政府旅游办公室
办理时限:长期
010-69049703
申报主体填写《资金补贴申请表》,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所在乡镇(街道、地区)政府,乡镇(街道、地区)政府审核后向区文旅局申报,区文旅局审核后,在区政府网站上公示不少于七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按相关程序兑现补贴支持。
《资金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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