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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旅游+农副产品经营者补贴
资金补贴
  •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文化和旅游局
  • 发布时间:2022-10-25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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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旅游建设项目支持,第五项对民俗户提质升级的补贴支持。鼓励民俗民宿旅游经营者通过京东、淘宝、天猫、微店平台或微信朋友圈从事原产地为密云的农副产品展卖,打造“旅游+农业”品牌。对参加区文旅局农副产品销售培训,取得农副产品售卖执照的经营者,对其购买的包装机、包装盒等物品,给予1000元补贴(以发票为依据)。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密云区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的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

https://www.bjmy.gov.cn/zwgk/zcwj/202405/t20240516_418636.html

现场办理

办理地址:各镇政府旅游办公室

办理时限:长期

010-89086451

1.组织申报:申请人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向属地镇旅游办公室申报,经属地镇旅游办公室初审合格后,上报镇域内有意愿进行农副产品展卖的民俗民宿经营者名单;2.组织培训:根据各镇上报情况,区文旅局牵头组织民俗民宿经营者进行农副产品销售培训;3.组织审核:由各镇负责统计并上报镇域内取得农副产品售卖执照的民俗民宿经营者,并提供其购买的包装机、包装盒等物品的相关票据证明,区文旅局给予符合标准的经营者1000元补贴。

《资金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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