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贴息担保费补贴支持
乡村旅游建设项目支持,贷款贴息、担保费补贴支持,对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户),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给予财政贴息及担保费支持,累计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含),支持年限不超过五年;对同一乡村民宿、精品乡村酒店品牌经营主体下有多个院落的,给予不超过300万元(含)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及担保费支持,支持年限不超过五年。鼓励投资人使用自有资金从事乡村民宿、精品乡村酒店的建设运营,每个院落投资在50万元以上。在完成建设运营后,经文旅项目综合评定小组审核评定,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给予30万元额度的三年期财政贴息及担保费支持,同一品牌给予不超过5个(含)院落的奖励支持。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密云区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的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
https://www.bjmy.gov.cn/zwgk/zcwj/202405/t20240516_418636.html
现场办理
办理地址:各镇政府旅游办公室
办理时限:长期
010-89086451
1.贷款申请流程: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户)填写《乡村旅游贷款申请审批表》,报所在镇街政府,镇街政府审核确认盖章后将申请表统一上报至区文旅局。区文旅局审核后,由金融机构及担保机构共同对项目实施主体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贷款手续给予贷款;
2.担保融资及贷款贴息支持申请流程:借款人按时还本付息,持《乡村旅游贴息申请审批表》、金融机构出具的利息支付凭证和《借款合同》等材料向所在镇街政府提出申请,经镇街政府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区文旅局,经文旅项目综合评定小组审核确认后,由区文旅局将贴息及担保费补贴拨付至属地政府,属地政府拨付至申请人。
《乡村旅游贷款申请审批表》、《乡村旅游财政贴息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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