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办结时限:3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工作日
申报材料:
一、招标人承诺书: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电子 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1.材料齐全,信息填写完整; 2. 内容真实,有效,无错别字; 3.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 4.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所列各式递交。
二、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一)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立项文件:政府部门核发,原件1份,电子 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1、提交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立项文件原件扫描件,并上传; 2、立项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部队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任务书、或年度工程建设计划等审批、核准、备案文件; 3、立项文件批复的建设单位、投资、项目名称、内容、建设地点等信息应与申请信息一致; 4、立项文件应在有效期内; 5、立项文件批复的建筑面积应与申请登记备案面积一致或大于申请面积; 6、如涉及分期建设,应提交每期建设列表明细。
(二)规划审批文件:政府部门核发,原件1份,电子 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1.材料齐全,信息填写完整; 2. 内容真实,有效,无错别字; 3.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 4.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所列各式递交。
三、法人授权委托书
(一)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电子 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1.委托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式一份; 2.委托事项与申请事项一致,要求企业公章、法人签字、日期齐全; 3.3.委托书统一使用A4纸。
四、(委托招标)
(一)委托代理协议: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电子 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1.委托协议上是否有委托单位公章和委托人签字 2.材料真实有效 3.申请人自备 4.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所列各式递交
五、资审文件(资格预审项目)或招标文件(资格后审项目及邀请招标项目)
(一)资审文件: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电子 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1.符合国家及地方法规及技术要求 2.材料齐全,信息填写完整; 3. 内容真实,有效,无错别字; 4.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 5.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所列各式递交。
(二)招标文件: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电子 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1.符合国家及地方法规及技术要求 2.材料齐全,信息填写完整; 3. 内容真实,有效,无错别字; 4.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 5.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所列各式递交。
六、招标公告(公开招标项目)或投标邀请书(邀请招标项目)
(一)招标公告: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电子 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1.符合国家及地方法规及技术要求 2.材料齐全,信息填写完整; 3. 内容真实,有效,无错别字; 4.申请人自备,原件电子1份,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
(二)投标邀请书: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电子 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1.符合国家及地方法规及技术要求 2.材料齐全,信息填写完整; 3. 内容真实,有效,无错别字; 4.申请人自备,原件电子1份,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
七、资格预审结果报告(仅资格预审项目)及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一)资格预审结果报告: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电子 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1.符合国家及地方法规及技术要求 2.材料齐全,信息填写完整; 3. 内容真实,有效,无错别字; 4.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 5.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所列各式递交。
(二)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电子 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1.材料齐全,信息填写完整; 2. 内容真实,有效,无错别字; 3.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 4.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所列各式递交。
八、中标结果公示(仅公开招标项目)及中标通知书
(一)中标结果公示: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电子 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1.材料真实有效 2.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 3. 内容真实,有效,无错别字;
(二)中标通知书: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电子 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1.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单位名称应与申请单位名称一致 2.材料齐全,信息完整 3.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所列各式递交
(三)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电子 样例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1.投标文件加盖单位公章;A4纸打印 2.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信息完整 3.申请人自备 4.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所列各式递交
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
办理时间: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办理地点: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
咨询电话: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010)89150001;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010)86409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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