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办结时限: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7工作日
申报材料:
一、项目节能审查申请文件: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纸质、电子)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1.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申请文件中的单位名称应与申请单位名称一致; 3.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申请文件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项目主要用能方案、年综合能耗、年二氧化碳排放量;项目已取得的相关批复文件及实际进展情况。
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纸质、电子)
受理标准及其他要求
1.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中的项目名称应与本申报的项目名称一致。
申请材料总要求
以上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及中文翻译件均需加盖项目建设单位的公章,复印件确保与原件保持一致。
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
办理时间:工作日08:30-17:00{延时服务时间:周六09:00-11: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
办理地点:密云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密云区新东路285号三层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服务区综合受理窗口
咨询电话:(010)6904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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