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3年底,我县常住人口为47.6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和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分别为7万人和5万人,占常住人口总数的14.7%和10.5%,双双超过联合国认定的人口老龄化国家标准(10%和7%的国际标准),已步入老龄化社会。随着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421”家庭的大量出现,如何让老年人安度晚年,已经成为公众普遍关注的问题。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已经不能解决养老难题,机构养老渐渐成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养老难的必然选择。为全面了解全县养老机构的总体情况,今年6月份,我们采取座谈交流、实地调研、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对养老机构进行了全面的调研,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养老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养老机构覆盖全县各街镇
据统计,我县现有养老机构28家,其中:公办养老机构15家;公办民营类养老机构4家;民办民营养老机构9家。公办公营与公办民营养老机构在全县各镇街(地区)均有分布,民办民营类养老机构大多分布在县城城区及周边地区,如十里堡、巨各庄、穆家峪等人口聚集、交通相对便利的地区。
(二)创建资金和运营资金来源不一
从创建资金来源看:公办养老机构和公办民营养老机构资金大多来自财政拨款。在政策扶持方面享受各项优惠政策,像改扩建项目、购置设备、改造医务室等都有资金资助。民办养老机构的创建资金来源一般为自筹。从运营资金来源看,公办养老机构和公办民营养老机构资金来源也多为财政拨款,部分机构有社会老人入住,收取养老服务费用。民办养老机构的运营资金主要来源于两方面,一是享受国家给予的运营补贴;二是收取养老服务费用。全县所有养老机构均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用水、用电、用气、供暖等费用与本县居民收费价格标准相同。
(三)老人入住率为55.3%,床位供应充足且有剩余
截止到6月中旬调查时,全县拥有养老总床位3652张,入住老人2018人次,按性别比例:男性占61.7%,女性占38.3%;按年龄比例:60岁及以下占14 %,61-70岁占27%,71-80岁占30.7%,80岁及以上占28.3%。平均入住率为55.3%,床位供应充足且有剩余。公办位于县城内的养老机构床位紧张,目前仍有老年人等待入住。有剩余床位的养老机构大多位于交通较为不便利、设施不完备的乡镇、开业不久的机构以及收费相对较高的机构。我县多数公办养老机构只收养“五保”户,民办和公办民营的养老机构,只要没有传染病、精神正常的老人都可以申请入住并且收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
(四)工作人员素质不一,薪酬高低有别
我县养老机构护理人员人均看护7-15人,劳动强度较大。人均工资在1400-3000元之间。聘用的人员素质不一,多为四十周岁以上妇女或下岗职工,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工作人员都进行岗前培训,每年都有定期培训。有些护理人员同时拥有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工作人员都没有带薪年假。上班时间根据各机构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上班时间,分每天正常8小时班,白班、夜班轮换;24小时轮换等不同方式。部分机构工作人员每月有1-6天不等的休息时间。
(五)收费标准不同,民办机构价格较高
养老机构根据地理位置、环境、设施等条件定位自身的价格,收费标准则根据入住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和需要服务的内容来确定。对于生活自理的老年人收费在900-2200之间;对于半自理的老年人收费在1100-3500之间;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收费在1400-4800之间。配套设施和房间标准是费用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公办养老机构收养“五保老人”,不收取费用。
(六)设施配备较齐全,规模相对较小
我县养老机构全部拥有文体娱乐的活动场所,如棋牌室、乒乓球室等,但规模相对较小,各有差异。有些机构还专门为老人成立了各类兴趣小组,丰富老年人生活。较少养老机构配备了医务室,但医疗条件也只能满足部分日常需求。机构配备了相应的消防设施。但是,由于部分养老机构已开设多年,加上受资金、场地、房屋条件和经营管理理念的限制,一些设施没能得到及时修缮、更新,显得较为陈旧。
(七)全部参加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提高应对能力和善后处置能力
全县28家养老机构都参加了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提高了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保障功能,以及发生意外责任风险时的善后处置能力。这样,如果老人在养老机构责任范围内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身故的,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老人发生事故时,养老院支付的合理的、必要的施救费用,由保险公司负责给付。有了综合责任保险以后,对发生意外的老人来说,也能更加及时获得赔付,深受机构和老人欢迎。
二、存在问题
(一)土地紧张,资金短缺,无法扩大经营
从调研的情况来看,我县所有的养老机构都存在土地和资金问题。公办的养老机构由于收费较低,收入根本无法维持正常运营,全部靠政府的财政补贴。并且根据我县养老设施三年规划,部分养老机构准备扩建,但由于地理位置问题,也无法解决土地问题。民办养老机构主要是自筹资金,前期投入资金较多、收入少、贷款困难、没有民间资本注入,9家民办机构均表示目前还未收回成本,所以在完善设施设备、聘请专业人员、增加床位等方面都表示有很大的资金缺口。
(二)硬件设施少,管理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目前绝大多数养老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偏低,机构软硬件建设、规范管理、人本服务水平都有待提升,只能满足对老人的基本生活照料,对精神养老方面的需求尚不能完全满足。各项服务标准和规章制度都有待规范。部分养老机构都没有养护功能的床位。
(三)从业人员少,工资水平低
调研显示,我县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的工资在1400元-3000元之间,有些机构的人员工资是最低工资标准。员工不能享受带薪休假制度,而且上班时间需要照顾生活半自理或者不能自理的老人,工作环境差,工作强度大,工资水平低,因此,多数人不愿意到养老机构当护工,全县大多数养老机构均存在从业人员少,招工较难的问题。
(四)宣传力度小,养老机构优势未能得到公众认可
通过此次调研,几家民办养老机构均表示由于宣传力度小,不到位,养老机构的优势还未得到公众的认可,人们对养老机构还存在着种种看法,机构养老作为近年来新兴的养老方式,还不能被大多公众所接受,民众思想观念较为保守,对机构养老的优势还不认可。
三、措施及建议
2013年,随着《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京政发〔2013〕32号)文件的出台,密云县政府为深入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也相继出台了《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实施办法》、《密云县养老设施专项规划(2013—2020)》等文件,推进了全县养老服务业的发展。但随着全县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发展,如何更好的应对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完成“到2020年,建立起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设施齐备、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目标,还有很多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养老机构的建立、规范、完善和发展,以及如何更好的构建和谐与健康的养老服务机构,更需要政府和社会的关注和支持。
(一) 规范管理,全面推进养老机构的发展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养老机构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二是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标准,涵盖人员配备、行政管理、业务管理、后勤保障等方面,明确基本服务的内容、分级护理的标准、膳食服务标准、精神和心理服务标准、医疗保健和康复服务标准等,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和效率。同时健全各项应急预案,在经营过程中如遇到老人伤病、死亡等突发情况,按照预案解决难题,避免产生纠纷。三是全县养老机构整体档次不高,应加强中高档养老机构建设,满足不同层次人员的不同需求。四是优化养老机构资源,支持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将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交由社会力量运营管理,深化“公办民营”改革,推进公办福利机构向社会开放。同时,大多民办养老机构也都在争取“公办民营”机会,政府应给予他们更强有力的资金引导和政策扶持,从而,形成多方合力,资源共享的社会化养老服务局面。五是积极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解决老年人日间托老问题。
(二)加强培训,打造专业化的服务队伍
一是建立养老服务人员定期培训制度。加强养老服务人员专项技能培训,逐步实行等级持证上岗制度。对有劳动能力的、愿意从事养老服务的闲散人员,进行不定期的护理知识和技能的岗前培训,为多元养老模式提供必要人力支持。二是积极引进养老专业人才。通过招聘、定向培养等方式,吸收一批学历较高、责任心较强、年轻优秀的人才充实到养老服务队伍中来,扩大服务项目和内容,同时注重吸收有一定技能和业务素质的下岗职工进入护理队伍。三是培养较为稳定的志愿者队伍。通过培训使每个志愿者具备一定的养老服务常识,针对老年人的不同需求,提供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和临终关怀服务。四是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薪酬待遇,激发从业人员工作热情。
(三)加强硬件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一是进一步优化养老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采取多种方式科学规划养老机构布局,通过置换、新建、改扩建等形式,改善老年人居住环境。二是加快自身医务室的建设步伐,配备专职坐班医生,随时为老人服务。定期给老人检查身体,解决就医难、就医路程远的问题。三是增加具有养护功能的床位等硬件措施,为患有疾病、半自理和不能自理的老人提供更多便利。
(四)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机构养老的知晓度和认可度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包括电视、广播、户外宣传、服务介绍等形式,大力宣传新的养老理念,转变传统观念,提高民众对养老机构的知晓度、认可度,让老年人自愿去养老院,真正感受“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的愉快与舒心,安享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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