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密云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1%
  • 来源:密云县统计局、调查队
  • 发布时间:2011-01-25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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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密云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1857元,比上年增长11%。具体特点如下:
一、工资性收入为农村居民收入主体
2010年,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7324元,比上年增加663元,增长10%,占全年纯收入的比重达61.8%。在工资性收入中,主要是为本乡镇地域提供劳务收入,人均达到3921元,比上年增长9.1%,占工资性收入的53.5%;外出务工收入实现较快增长,人均达到2387元,比上年增加472元,增长24.6%。
二、家庭经营收入增速回升
2010年,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1778元,比上年增长1.5%。其中,第一产业纯收入414元,比上年增长26.7%,主要受今年以来农产品价格走高影响,如板栗、粮食、熟菜、肉禽蛋等农产品价格都有不同程度上涨,对农村居民增收起到促进作用。
三、财产性、转移性收入较快增加
2010年,农村居民人均财产性纯收入864元,比上年增长8.3%,主要是随着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入,农村居民得到集体分配股息红利增多,人均达45元,比上年增长27.6%;农村居民人均转移性纯收入1892元,比上年增长28.5%,主要受离退休金和养老金增加的带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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