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收入持续增长 收入来源向多元化发展
今年1-5月,密云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947元,同比增长8.2%。从收入来源看,人均工资性收入、人均经营净收入、人均财产性收入和人均转移性收入分别增长11.4%、10.9%、5.0%和3.4%,均实现了不同程度的增长,这表明密云县城镇居民收入渠道在拓宽,来源更加多元化。
1、工资性收入主体地位突出,对总收入贡献居首。1-5月,密云县城镇居民家庭总收入的四项构成中,作为居民收入主要来源的工资性收入为人均7608元,同比增长11.4%,对总体的贡献率为82.9%,主体地位突出。
2、人均养老金和离退休金增长带动转移性收入增加。1-5月,全县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为2687元,同比增长3.4%,该项收入占人均总收入的比重为24.2%,对总体贡献率为9.4%。转移性收入的增长主要依赖于人均养老金和离退休金收入的快速增长:1-5月,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养老金和离退休金收入为2178元,同比增长10.5%。
3、城镇个体从业人员增加促进经营性收入增长。1-5月,密云县城镇居民家庭个体从业人员占就业人口总数比重从去年的10.7%上升到今年的11.7%,同时,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66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9%。自谋职业者人数的增加,以及整体经济的向好发展,促进居民经营性收入的增长。
4、出租房屋收入有效拉动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1-5月,密云县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126元,同比增长5.0%,主要原因是房屋租赁市场较为繁荣,城镇居民家庭租房居住户占7.5%,而上年同期为4.4%;同时,房屋租赁市场的繁荣发展促进密云县租赁房月租金逐步增加,由此带动居民出租房屋收入较快增长,进而拉动居民财产性收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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