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县消费品市场运行平稳
1—5月,密云县消费品市场延续此前走势,继续保持平稳增长。截至5月底,全县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4.5亿元,同比增长8.8%。
一、基本情况
(一)从商品用途看,吃类商品比重近五成,用类商品增速最快。
1—5月,吃、穿、用、烧四类商品实现零售额11.8亿元、2.2亿元、9.9亿元和0.6亿元,所占比重分别为49.0%、8.6%、40.0%和2.4%;从增速看,用类商品增速最快,为14.3%,吃类和穿类商品同比分别增长6.3%和1.2%,烧类商品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二)从消费形态看,零售额和餐饮收入双增长。商品零售累计实现零售额20.8亿元,同比增长10.6%;餐饮收入累计实现3.7亿元,同比增长2.8%。
二、消费品市场运行特点
1、限额以上企业快速增长。1—5月,限额以上企业累计实现零售额7.1亿元,同比增长21.2%,拉动全县零售额增长5.5个百分点。限上企业高速增长的原因:一是汽车持续热销,成为拉动消费的重要力量。1—5月,全县累计实现汽车类零售额3.7亿元,同比增长29.2%,占限额以上零售额的52.1%,拉动其增长13.6个百分点。二是家用电器类、中西药品类、五金电料类、建筑及装潢材料类等商品销售增长较快,同比分别增长41.5%、171.6%、78.1%和29.1%。
2、限额以下及个体稳步增长。1—5月,全县限额以下企业及个体户(含商品交易市场)累计实现零售额17.4亿元,所占比重为71.0%,同比增长4.2%。
3、城乡市场协调发展。1—5月,城镇、农村市场分别实现零售额14.7亿元和9.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7%和7.7%,城乡消费市场实现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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