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轮”驱动密云县城镇居民收入持续增长
  • 来源:密云县统计局、调查队
  • 发布时间:2010-04-26 13:58
  • 【 字体:      】
 
一季度,密云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428元,同比增长8.1%。从结构上看,居民收入的四个来源均实现增长,这表明,密云县城镇居民收入渠道在拓宽,来源更加多元化。
1、增资政策带动工资性收入增长
一季度,密云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的四项构成中,作为居民收入主要来源的人均工资性收入为4840元,同比增长10%,人均工资性收入占总收入的68.4%,较上年增加0.5个百分点,对总体的贡献率为73.1%,主体地位突出。工资性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城镇居民家庭中以获取工资为报酬的就业人员比率继续增加,从去年的44.8%增加到今年的45.5%;2、从去年第四季度末开始,部分事业单位职工实施绩效工资政策,部分居民工资增加带动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一季度,教育行业职工工资同比增长21.4%,卫生行业职工工资同比增长7.9%;3、我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发放的年终绩效奖较上年同期有所提高。
2、企业退休金持续增加推动人均转移性收入增长
一季度,密云县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为1712元,同比增长4.9%,该项收入占人均总收入的比重为24.2%,对总体贡献率为13.3%。人均转移性收入的增长主要依赖于人均养老金和离退休金收入的快速增长:一季度,密云县城镇居民人均养老金和离退休金收入为1283元,同比增长9.8%,主要原因是为确保我市养老人员生活水平提高,政府不断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今年1月1日起,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月增200元,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6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3、城镇个体从业人员增加促进经营性收入增长
2009年11月20日,密云县委县政府研究制定促进就业的《密云县促进城乡劳动力就业再就业办法》中,积极鼓励城镇零就业家庭劳动力自谋职业。统计显示,一季度密云县城镇居民家庭个体从业人员占就业人口总数比重从去年的10.8%上升到今年的11.7%,同时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经营性收入为43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2%。自谋职业者人数的增加,以及整体经济的向好发展,促进居民经营性收入的增长。
4、出租房屋收入有效拉动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增长
一季度,密云县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95元,同比增长18.3%,财产性收入稳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今年一季度房屋租赁市场状况较好,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出租房数量有9套,比上年同期增加1套,同时出租房平均建筑面积增加2平方米,租赁房月租金增长200元左右,促使居民出租房屋收入较快增长;另外,一季度密云县金融机构储蓄存款余额为150.6亿元,同比增长13.5%,居民储蓄存款的增加,带动居民利息收入的增长,这是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的又一原因。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