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北京市密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密云区公办托育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 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集意见的反馈
  •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时间:2024-02-19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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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9日至1月25日,北京市密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关于密云区公办托育服务收费事关事项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经统计,共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建议20条,主要集中在幼儿家长误把公办托育服务费理解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上涨收费标准方面。经逐条认真分析研究,现将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针对“幼儿家长误把公办托育服务费理解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上涨收费标准”的建议,我们不予采纳,不予采纳的理由为“首先,明确密云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不调整;其次,按照市卫健委、市教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普惠托育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京卫家庭〔2023〕22号)文件规定,公办托育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范围为幼儿园、社区办园点可提供2-3岁托育服务,托育机构可提供0-3岁托育服务;最后,公办幼儿园托班、公办托育机构收费标准按照市级提供参考标准,由各区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投入、办托成本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每人每月托育服务费(不含膳食费)收费标准原则上不高于本区上一年度家庭月均可支配收入的20%(家庭月均可支配收入按上一年度本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本市最近一次人口普查公布的家庭户规模,全年12个月换算)。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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