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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索引号]11S003/ZK-2026-000001
  2. [有效性] 现行有效
  3. [文种分类] 通知
  4.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5. [发文机关] 北京市密云区农业农村局;北京市密云区财政局;北京市密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密云分局;北京市密云区水务局;北京市密云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北京市密云区水库生态保护与发展中心
  6. [发文字号] 密农字〔2026〕27号
  7. [标题] 北京市密云区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密云区财政局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密云分局 北京市密云区水务局 北京市密云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北京市密云区密云水库生态保护与发展中心 关于印发《密云区密云水库流域耕地流转工作方案》的通知
  8. [成文日期] 2026-03-23
  9. [发布日期] 2026-03-24
  10. [实施日期] 2026-03-23
  11. [失效日期]
【现行有效】北京市密云区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密云区财政局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密云分局 北京市密云区水务局 北京市密云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北京市密云区密云水库生态保护与发展中心 关于印发《密云区密云水库流域耕地流转工作方案》的通知
  •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农业农村局;北京市密云区财政局;北京市密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密云分局;北京市密云区水务局;北京市密云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北京市密云区水库生态保护与发展中心
  • 发布时间:2026-03-24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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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密云区密云水库流域耕地流转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密云区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密云区财政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密云分局      北京市密云区水务局  

北京市密云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北京市密云区密云水库生态保护与发展中心

2026年3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密云区密云水库流域耕地流转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密云水库水源保护,全面落实《密云水库水源保护条例》,强化密云水库流域生态保护举措,将密云区密云水库流域耕地流转到所属村集体经济组织,推广科学有效的生态种植模式,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影响,实现保水与富民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流转范围

密云区密云水库流域范围内以家庭承包方式和以其他方式承包的耕地,不包括已享受过移民搬迁、库中岛、退耕还林、平原造林、复耕土地流转、密云水库一级区土地流转等相关政策补助的耕地。涉及石城、冯家峪、不老屯、高岭、古北口、新城子、太师屯、北庄、大城子、穆家峪、溪翁庄11个镇,177个村。

二、流转年限

由2026年开始流转到2027年,承包合同年限不到2027年的,按实际合同期限流转。流转合同生效期间如有新的政策,按照新的政策执行。本次流转合同到期后,如没有其他政策出台,则按照本次流转政策继续执行。

三、流转标准

1.流转费标准。1000元/亩/年(参照密云水库一级保护区耕地流转价格),自流转合同签订后开始执行。

2.流转面积标准。有土地承包合同的以土地承包合同记载的面积为准;没有土地承包合同,但有分地底账的,以分地底账记载的面积为准。土地承包合同或分地底账中未注明面积的,镇、村要组织实测,最终以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面积为准;村集体与经营权人确有承包关系,但没有土地承包合同或分地底账的,镇、村也可以组织实测,最终以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结果为准。

四、工作流程及时限

(一)清查公示

各相关镇对符合纳入流转范围的地块面积及合同进行梳理,确定拟流转面积;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拟流转耕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经营权人信息、地块面积、位置、现状等,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后建立完整的耕地流转工作台账。

(二)组织流转

各相关镇对符合流转政策的耕地,按照“经营权人申请、村集体民主决策、镇政府审核”的程序,将耕地经营权流转到村集体经济组织。

(三)签订合同

各相关镇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与经营权人签订流转合同,流转合同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镇政府备案一份。各相关镇将耕地流转合同相关数据汇总后报区经管站。

以上工作须于2026年3月31日前全部完成。

五、工作职责

区农业农村局:统筹做好密云区密云水库流域承包耕地流转相关工作。会同区经管站研究制定密云区密云水库流域承包耕地流转工作方案;指导镇村开展科学、生态种植。

区经管站:负责指导相关镇村做好耕地流转工作。制定各类标准制式合同文本;解答合同签订过程中遇到的各类政策性问题;指导各相关镇做好流转合同面积的核实、汇总工作。

区规自分局:负责提供密云水库流域国土变更调查现状耕地矢量数据作为此次流转工作的参考依据并配合各相关镇确定拟流转面积;按照《密云水库水源保护条例》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推动密云水库流域农地类型调整工作。

区水务局:负责提供密云水库流域范围;按照《密云水库水源保护条例》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指导镇村做好相关工作。

区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水库流域水污染防治执法、排污许可监管、水质监测与污染源排查、超标排放查处、非法排污查处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做好耕地流转资金的筹措、拨付及管理等相关工作,并依据区经管站核实、汇总的耕地流转合同面积,及时拨付资金。

区园林绿化局:指导镇村做好耕地流转工作中涉及林地、果园等相关工作。

北京市密云水库管理处:负责做好密云水库管理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密云水库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密云水库一级保护区内涉水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处罚工作。

密云水库生态保护与发展中心:负责流转过程中腾退户相关政策解释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相关镇做好水库流域范围内政策解释工作。

属地镇政府:为本次耕地流转、流转后耕地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组织落实辖区内耕地流转工作。一是结合区规自分局、区水务局提供的相关数据,确定密云水库流域耕地范围,拟流转的地块位置、面积;二是核实登记拟流转地块承包合同、分地底账、经营权人等信息,公示后建立拟流转台账,做到无重复、无遗漏、无争议;三是组织流转并签订流转合同;四是组织村集体对辖区内流转后耕地进行管理,建立管理台账,落实主体责任。五是处理接诉即办服务热线及信访等反映的问题,推进管理端口前移、重心下沉,实现问题早发现、早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各有关部门、相关镇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保护水源与促进发展相结合,以高度政治责任感积极推进耕地流转工作顺利进行,实现保水与富民协调发展。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镇村在组织动员、核实确认、合同签订、政策宣传等方面的具体指导。各相关镇政府明确目标责任、任务分工、时限要求,成立工作专班,推动工作落实。妥善处理耕地流转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按时限要求完成耕地流转工作。三是加强后续监管。按照《密云水库水源保护条例》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强化监管;各相关镇要加强对流转后的耕地使用情况及生态功能监督检查,严禁施用化肥、化学农药等影响水质和生态环境的行为发生,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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