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S033/ZK-2026-000001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 [文种分类] 通知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文机关]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密云分局;北京市密云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字号] 京规自密发〔2025〕2号
- [标题]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密云分局 北京市密云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北京市密云区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 [成文日期] 2025-09-23
- [发布日期] 2025-09-23
- [实施日期] 2025-09-23
- [失效日期] 2027-12-31
【现行有效】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密云分局 北京市密云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北京市密云区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区经管站、区财政局、区住建委、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应急局、区城指中心、区档案馆、区信访办、各镇人民政府:
为推动我区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切实维护农村村民的合法权益,依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问答》(自然资办函〔2020〕1344号)《北京市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指导组制定了《北京市密云区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指导意见》,于2025年9月12日经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密云区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指导意见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密云分局 北京市密云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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