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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索引号]11S000/ZK-2022-000022
  2. [有效性] 现行有效
  3. [文种分类] 其他
  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5. [发文机关] 北京市密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6. [发文字号] 〔〕
  7. [标题] 密云区抗震节能农宅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5年)
  8. [成文日期] 2022-04-27
  9. [发布日期] 2022-04-27
  10. [实施日期] 2022-04-27
  11. [失效日期]
【现行有效】密云区抗震节能农宅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5年)
  •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发布时间:2022-04-27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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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十四五”时期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和中央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市住建委、市规自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抗震节能农宅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京建发〔2021〕408号)和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的部署,结合密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论述,鼓励引导农村地区建设符合我市抗震设防和节能要求的宜居型示范农宅,提高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和绿色发展水平,提升农村住房品质,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建设内容和申请主体

(一)建设内容

鼓励引导农户对宅基地上的房屋实施抗震节能建设,建设内容包括抗震和节能两项。

1.抗震建设:是指农宅建设中采用上下圈梁及构造柱等措施。

2.节能建设:是指农宅建设中采用节能门窗及外墙保温等措施。

(二)申请主体

规划农村地区具有本区农业户籍居民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下简称“农户”)。每一农户只能享受一次抗震建设政策,以前年度享受过的不再享受;以前年度仅享受过节能建设政策的,可以享受抗震建设或抗震并节能两项建设政策。对于一宅多户的,按照一宅一户享受抗震节能建设政策;对于一户多宅的,只有一处农宅可享受抗震建设政策,所有农宅均可享受节能建设政策。

享受过2017年以前(含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拆除重建、2018-2020年及2021-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农宅,不再享受抗震节能建设政策。申请节能建设的房屋应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结果为基本安全或房屋安全等级为A、B级。

三、建设标准

申请实施抗震节能建设的农宅建成后必须符合以下建设标准。抗震方面应符合8度设防要求,参照《农村民居建筑抗震设计施工规程》(DB11/T536)、《镇(乡)村建筑抗震技术规程》(JGJ161-2008)执行;节能方面应符合外墙传热系数K值不大于0.45W/(m2·K)、外窗的传热系数K值不大于2.7W/(m2·K)。保温材料防火等级不应低于B1级。鼓励进行超低能耗和装配式农宅建设。

四、资金奖励标准和其它费用

(一)资金奖励标准

在保持政策稳定性、延续性基础上制定奖励标准如下:

1.同时实施抗震和节能两项建设内容的市级财政按照2万元/户的标准给予奖励。

2.仅实施抗震建设、加固改造建设内容的市级财政按照1万元/户的标准给予奖励。

3.同时实施外墙和门窗两项节能改造建设内容的按照1.2万元/户的标准给予奖励(市级财政1万元/户;区级财政0.2万元/户)。当实际改造费用低于奖励标准时,按实际发生给予奖励,当实际改造费用高于奖励标准时,超出部分由农户自行承担。

4.单独实施外墙或门窗其中一项节能改造建设内容的农宅不再给予奖励。

(二)其它费用

推进抗震节能农宅建设工作必要的工程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经费由区财政负责保障。

五、组织实施

(一)申报

实施抗震节能农宅建设的农户,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及建房审批管理的通知》(京政农函〔2020〕59号)有关规定,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申请时还需填写《北京市  区抗震节能农宅建设申请确认表》(附件1)。

(二)确户

1.村委会评议。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及时召开村委会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在本村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村委会调查后形成是否同意申请人实施抗震节能农宅建设的决议。评议通过的,由村委会将《北京市  区抗震节能农宅建设申请确认表》及公示材料等相关资料报送所在镇政府。

2.镇政府审核。各镇政府结合宅基地建房相关审批材料,对村委会报送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及时公示审核结果,公示期不少于7天,审核通过的,将相关材料报区住建委。

3.区级确认。区住建委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分局、区财政局按照各部门相关职责进行确认(附件4),符合要求的由区住建委在《北京市  区抗震节能农宅建设申请确认表》上签署意见。

4.待区级相关部门完成确户后,各镇政府及时将抗震节能农宅建设信息录入“北京市农村建筑改造监管系统”。

六、实施与验收

抗震节能农宅可参照《新农村住宅设计图集》(09BN1-8,09BNX-1)、《北京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指导性图集》和《北京市农村危房加固维修技术指南(试行)》进行设计和施工。

开工前农户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方,并签订《抗震节能农宅建设施工(示范)合同(协议)》(附件2),并严格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户有所居加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京政发〔2020〕15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及建房审批管理的通知》(京政农函〔2020〕59号)要求进行实施与验收。

七、奖励资金申报

奖励资金按《北京市美丽乡村建设引导资金管理办法》(京财农〔2019〕1979号)纳入预算管理。每年9月10日前,各镇政府根据辖区农宅建设进度及竣工验收情况上报区住建委,区住建委汇总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填报《  年  区抗震节能农宅建设计划和资金需求计划确认表》(附件3),经区政府同意后报市住建委,由市住建委报送市财政局下达市级奖励资金。区财政局按照确认的建设户数,落实节能改造区级相应奖励资金和相关工作其他费用。

八、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建立密云区抗震节能农宅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常务副区长、主管副区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区住建委主任担任常务副组长,属地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本辖区抗震节能农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抗震节能农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委,统筹协调全区抗震节能农宅建设工作。区规划自然资源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各镇政府等部门作为成员单位,统筹协调、配合抗震节能农宅建设相关工作。

(二)部门职责

1.区住建委:负责牵头组织抗震节能农宅建设工作,指导各镇政府开展具体工作,提供建设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抽查农宅建设实施情况,做好信息公开。

2.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各镇政府开展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宅基地权利主体资格认定、核查是否享受山区搬迁政策情况等工作。

3.区规划自然资源分局:负责提供《新农村住宅设计图集》《北京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指导性图集》等供“十四五”期间建设申请主体采用。

4.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建设改造奖励资金和必要的工程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经费,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5.区审计局:负责对抗震节能农宅建设资金使用进行审计监督。

6.各镇政府:对抗震节能农宅建设工作负主责。负责各项申请材料审核、公示和信息系统录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确定监理单位,施工全过程的监管、指导和服务及组织验收等。根据施工进度及竣工验收情况汇总年度建设资金需求。将抗震节能农宅建设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北京市  区抗震节能农宅建设申请确认表》、公示材料、检查记录(附件5)、验收表(附件6)、建设施工相关进展照片、资金拨付等资料统一归入“村民宅基地建房档案”,实行一户一档管理。做好奖励资金拨付到户和投诉举报的问题调查处理。

7.村委会:负责指导、协助农户填写申请材料并组织评议、公示等工作。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质量安全管理与风貌管控

严格履行宅基地建房审批手续,落实抗震设防与绿色发展要求,切实提高建房质量。农宅建设要有基本的结构设计。既有农宅实施抗震建设应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相关部门和属地镇政府依照各自职责,强化施工过程监督、管理和服务,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在确保房屋安全可靠的前提下,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实现乡村振兴为目标,充分尊重原有村庄建筑风貌,做好村庄整体风貌管控,避免使用破坏原有村庄色调、与周边自然景观和建筑风貌不协调的材料和构件。

(二)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相关部门和各镇政府应规范工作流程,及时公示、公开抗震节能相关信息,防止暗箱操作套取挪用资金。严格建设标准、奖励标准,防止弄虚作假骗取资金。严明工作纪律,依纪依法履职尽责,防止滋生腐败现象,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

(三)加强防震减灾知识宣传

充分发挥镇、村基层组织作用,利用多种渠道积极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及抗震节能农宅建设政策,引导鼓励装配式等新技术、绿色能源、绿色新型建材在农村地区的应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志愿者下乡指导农宅建设,宣传科学建房理念。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21年1月1日起至本方案发布之日时,已开工的应按照《方案》要求完善相关材料,参照本方案执行。如无法取得监理单位确认签字的,可由农户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鉴定机构出具符合《方案》中建设标准的抗震措施和节能措施有关证明材料。

北京市密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1:北京市—区抗震节能农宅建设申请确认表.doc

附件2:抗震节能农宅建设施工(示范)合同(协议).doc

附件3:  年  区抗震节能农宅建设计划和资金需求计划确认表.doc

附件4:  镇抗震节能农宅建设汇总确认表.doc

附件5:抗震节能农宅建设质量安全检查记录.doc

附件6:密云区抗震节能农宅建设项目验收表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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