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关于《密云区生态旅游规范管理办法(试行)》的解读
  •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文化和旅游局
  • 发布时间:2026-09-15 14:20
  • 【 字体:      】

一、《办法(试行)》编制的背景是什么?

密云区作为首都重要生态屏障和水源保护地,承担着守护密云水库这一“无价之宝”的重大政治责任。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密云水库水源保护条例》,严守密云水库水源保护底线,实施“以水润城、以水兴业、以水富民”发展战略,规范密云水库管理范围及上游潮河、白河干流和重要支流周边区域内景区、酒店、民宿、乡村旅游重点村的开发、建设、运营行为,确保各类旅游业态绿色无污染。

二、《办法(试行)》适用范围都有哪些?

本办法适用对象:密云水库管理范围及其上游潮河、白河干流和重要支流周边区域内景区、酒店、民宿等旅游经营主体,以及乡村旅游重点村。

三、《办法(试行)》核心管理要求都是什么?

(一)明确刚性禁止红线

密云水库管理范围及潮河、白河干流河道管理范围外 100米范围内:

1.严禁新建、改建、扩建景区、民宿、酒店等各类旅游业态;

2.禁止出租转让用于旅游经营活动。

(二)旅游经营主体必须落实4项环保规范

1.污水处理管理:具备条件的生活污水接入污水厂(站)管网;不具备管网接入条件的,配套建设适配污水处理设施,或化粪池暂存、定期抽运处置。严禁污水就地渗排、直排河沟、私设排污口。开展餐饮服务的经营主体,须配套油水分离装置。

2.大气污染防控:餐饮场所须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备及专用烟道,定期清洗维护;严禁在区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露天烧烤,或为露天烧烤提供场地。

3.厕所粪污管控:接入城镇管网的,禁止私设排污口,确保达标排放;未接入管网的,必须使用防渗三格式化粪池,盖板常闭密封;排气管高出地面≥2米并加装防雨帽;粪污采用清掏转运或户内收集利用,杜绝污水外溢。

4.固体废物垃圾处置:配齐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垃圾日产日清;餐厨废弃油脂交由具备资质的企业回收;装修、建设工程按规定备案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围挡密闭暂存建筑垃圾,清运至合规资源化处置场所。严禁在河道、林地、耕地堆放、填埋、随意倾倒垃圾与建筑垃圾。

(三)对游客的生态保护要求

1.远离水源管控、生态保护禁止区域;

2.不乱丢垃圾,不实施污染水体、破坏生态的行为,不参加违规旅游活动;

3.烧烤仅可在指定地点开展,使用清洁能源烧烤器具,及时清理残渣油污,不得倾倒油污、丢弃炭火;

4.低碳绿色出行。

四、《办法(试行)》保障措施包括哪些方面?

《办法》确立“部门协同、属地管理、企业主责”总体原则,从市场准入、行业监管、属地责任、企业主体、执法检查、宣传引导、政策支持七个方面建立保障体系。

1.严格市场准入:在密云水库管理范围及潮河、白河干流河道管理范围外100米范围外的区域,新建、新开发、新开业旅游项目,在登记、立项、建设、开业前开展严格评估,依法完成环评、水评等法定审批,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2.加强行业监管:区文旅局将生态旅游要求纳入A级景区、星级酒店、等级民宿、乡村旅游重点村评定与复核;不合规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按程序降级或撤销称号。

3.压实属地责任:各镇落实日常巡查,建立动态问题清单;排查新建旅游经营项目,对未批先建、未批经营,联合执法部门依法处置。

4.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经营主体要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水、油烟达标排放,粪污、垃圾规范处置;要设置生态保护警示标识,劝阻游客违规行为;要倡导生态旅游运营模式,优先选用环保建材、清洁能源,严控大拆大建。

5.强化联合执法检查:规自、生态环境、园林绿化、水库综合执法大队、城管局等部门开展执法,对油污排放、垃圾处置、违法建设、非法占用林地等违法行为监督执法;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开展水质监测,发现异常通报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及时排查、溯源整治。

6.加强宣传引导:旅游行业协会要倡导行业自律;通过宣讲、科普、公益活动开展培训,提升经营主体环保意识;打造密云生态旅游品牌,带动行业整体提质升级。

7.强化政策支持:对具有生态旅游示范引领的景区、酒店、民宿,优先纳入全区文旅推介清单、精品旅游线路;在官方平台、OTA平台重点宣传;市级以上品牌评选优先推荐;相关部门给予项目政策支持。

五、施行说明

本办法由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各职能部门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限2年。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