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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对《2026年北京市密云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2026-06-0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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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是现阶段党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2016年,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将本市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和良种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2018年调整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导向是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总目标,以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底线,以维护农民群众利益为原则,切实推动“藏粮于地”战略部署,有效保护耕地、提升地力,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筑牢粮食安全根基。

二、文件依据

切实保护耕地、提升地力,有力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根据《2026年北京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京政农函〔2026〕22号)要求,结合密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三、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本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具体包括以下情形:一是拥有耕地承包权的承包方自行耕种本户家庭承包耕地的,补贴对象为承包方;二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自有耕地的,补贴对象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是耕地通过土地流转、其他方式承包、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方式耕种的,依据合同(协议、证明)约定确定补贴对象;未约定的,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承包方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本区国有农场经营国有耕地的,补贴对象为国有农场,向属地镇政府申报补贴。各镇可结合实际情况,确定补贴对象。

四、补贴范围

2025年8月至2026年7月,本区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的耕地(各镇可参考最新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综合考虑实际种植情况确定)。对存在改变耕地用途或性质、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粮食作物或经济作物绝产绝收等4种情形不予补贴。

五、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每亩300元。同一地块按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的占地面积申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不能按照不同农作物播种面积核算。同一地块已经申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不可再申报蔬菜生产补贴。

六、申报发放

按照“补贴对象自愿申请、村委会公示确认、镇政府审核、区政府批准”的程序开展申报。申报信息对接“一卡通”平台,经录入审核、复核、资金确认后,由区级农业农村部门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补贴对象指定的银行账户中。综合判断补贴对象申报信息、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及过程材料、土地流转合同等数据信息,精准识别补贴对象。严格核实村级公示情况,做到公示信息与申报信息一致。做好与有关部门、金融机构的沟通衔接,畅通补贴发放渠道,提高补贴发放效率,确保补贴资金在6月30日前发放到位。

七、资金管理

补贴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滞拨滞留资金。发放失败的补贴资金,由区级农业农村部门核实修正数据后对接代发金融机构再次发放;需要退回的补贴资金按原渠道返还;结存的补贴资金统筹用于下一年度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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