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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大城子镇关于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工作方案
  •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大城子镇政府
  • 发布时间:2019-03-19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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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子镇关于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工作方案的出台,维护密云区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和公平高效的营商环境有良好的促进作用.在此,就《大城子镇关于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工作方案》进行简要解读。

——制定《大城子镇关于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工作方案》的原因是什么?

为进一步加强“保健”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问题,维护密云区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和公平高效的营商环境。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并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城子镇关于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工作方案》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按照密云区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扰乱市场秩序、欺诈消费者等各类违法行为。集中查办、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件,形成高压态势,有效遏制“保健”市场乱象,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等国家各项重大活动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城子镇关于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工作方案的整治重点是什么

大城子镇关于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工作方案》的整治重点是:

(一)重点行业及领域

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行业和领域,食品(保健食品);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的器材、用品、用具;日用消费品;净水器、空气净化器等日用家电;玉石器等穿戴用品;声称具有“保健”功效的服务等。

(二)重点场所及区域

容易发生“保健”市场推销活动的健身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销售对象主要为老年、病弱群体的“保健”类店铺和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福利机构、集期市场等。

(三)重点时段

重大节假日、全国两会期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

(四)重点行为

虚假宣传、组织虚假宣传行为;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宣传治疗作用的行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价格违法行为;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合理要求行为;擅自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直销企业、直销员及直销企业经销商的违规直销及传销行为;相关企业或个人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行为;以“保健”为名开展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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