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一轮山区搬迁的范围是什么?
山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受洪水威胁地区及饮水困难、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等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符合搬迁条件的险村、险户和低收入村、低收入户要优先列入搬迁计划。
二、搬迁的时限是多少?
本办法适用于经区政府批准的新一轮山区农民搬迁工程。工程为期5年,即2018年至2022年。原则上能搬早搬、应搬尽搬,搬迁任务应尽量往前安排,确保到2022年按质按量圆满完成5年任务。
三、工程实施前期步骤是什么?
列入搬迁计划的村庄,在工程实施当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具备开工建设条件。主要包括:
1.编制新村规划。按照美丽乡村建设相关规定和村庄布局规划编制搬迁村庄建设发展规划。
2.开展新址评估。对拟搬迁新址开展地质灾害评估、水评、地质勘察等工作,确保新址安全、宜居。
3.办理审批手续。易地搬迁村要及时办理占用农用地、林地等相关手续。
4.制定搬迁方案。搬迁方案涉及搬迁形式、建房模式、新宅分配、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措、后续产业等内容。
5.农民组织动员。开展入户调查、审核、公示、签订合同等工作。
6.确定施工、监理队伍。通过民主公开程序,确定有相关资质的施工队伍和监理队伍,鼓励农民参与搬迁决策、工程建设和全程监督。
四、山区搬迁有哪几种模式?
1.易地搬迁。在本村域内或跨村域选择安全可靠的新址实施搬迁安置,搬离地质灾害隐患点。
2.集并搬迁。行政村内分散的自然村向主村集中安置。对规模较小的行政村,集并建设新社区。
3.规划重建。对生存条件恶劣地区,可通过科学规划设计,将村庄进行重新合理布局,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并全面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水平。
4.分散搬迁。对分散居住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险户,可根据农民意愿,采取自谋安置地的形式搬离原居住地。
五、工程建设的要求是什么?
搬迁村列入计划当年,全面启动开工建设。工程实施第2年年底前,搬迁新宅全部达到入住条件。要严格按照村庄规划建设,严禁私建、扩建,严禁建设小产权房和进行房地产开发。
要加强工程监理,新建住宅抗震应符合8度设防要求,节能应符合外墙传热系数K值不大于0.45W/(m2·K)、外窗的传热系数K值不大于2.7W/(m2·K)。超低能耗农宅节能标准应符合有关技术要点要求。
要加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在技术指标符合设计要求及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应率先在指定工程部位选用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
六、对原址如何处置?
搬迁村原址房屋经文物部门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应当实施原址保护,并妥善处理好其权属和后续开发利用;其他房屋要全部拆除,防止出现回迁、“一户多宅”、安全事故等问题。按照建设用地并减量原则,搬迁后腾退的土地,除村庄建设发展规划明确的集体建设用地外,全部纳入留白增绿用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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