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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解读】关于对《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穆家峪镇新农村刘林池棚户区改造项目住宅、非住宅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8-09-25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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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是新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后市政府批复的第一个控制性详细规划,是落实首都发展、减量发展、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的示范创新项目。该项目是党和政府改善水库移民居住环境的安居工程,群众热烈拥护,翘首以盼,此次工程开工可谓意义重大,不仅兑现了政府对新刘百姓的承诺,也回应了新刘百姓的关切,百姓回迁新居的好日子将指日可待。

一、棚户区改造背景

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住房城乡建设部统计显示,我国在过去几年进行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约改造了5000万平方米棚户区,近100万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

棚户区改造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多个方面都取得良好成效,主要表现在:棚户区改造可以有效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体现了社会公平、公正;棚户区改造可以提升和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区落后面貌;棚户区改造可以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土地合理利用;棚户区改造可以增加社会就业,促进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棚户区改造可以促进社会和谐。

2015年3月5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指出:加大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力度。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安排740万套,其中棚户区改造580万套,增加110万套,把城市危房改造纳入棚改政策范围。农村危房改造366万户,增加100万户,统筹推进农房抗震改造。住房保障逐步实行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并举,把一些存量房转为公租房和安置房。对居住特别困难的低保家庭,给予住房救助。坚持分类指导,因地施策,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015年4月2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公布《北京市2015年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任务》,北京市改造棚户区项目达118个,涉及57377户。通知指出:各有关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大力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大统筹力度,确保年度任务圆满完成,市政府将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任务列为绩效考核项目;要把棚户区改造作为当前首要工作,早谋划、早布置、早动手,层层落实责任主体,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完成时限,狠抓任务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强化责任追究,确保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扎实有效推进;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完善相关支持政策,破解融资、用地、补偿、安置房建设等难题,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各有关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在项目设计、施工、监理招标、竣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各项工程,并切实做好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确保群众住得放心、生活得舒心。

二、实施的必要性

新农村和刘林池村位于密云新城东部,属于1958年密云水库移民村。由于两村位于密云新城规划范围内,部分为城市发展备用地,从1996年至今暂停宅基地审批。由于各项建设审批暂停,村民住房及基础设施的改造处于停滞状态。加之大量的流动人口涌入,使该地区本身薄弱的基础设施不堪重负。

2011年“7.24”、2012年“7.21”和2016年“8.12”事件,强降雨使该地区的防汛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每年都有塌房的现象,对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

2013年初,县政协代表就此问题在市政协全会上提交了“关于密云水库移民村棚户区改造问题”的提案,2013年11月县政府就《申请将密云水库移民村纳入北京市棚户区改造计划》向市政府提出申请,正式启动了密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

2015年初,由县住建委牵头,将“穆家峪镇新农村、刘林池棚改项目”上报北京市住建委,并于同年3月经北京市政府批准纳入北京市棚改前期储备计划中。

2016年11月,穆家峪镇党委政府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成立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按照“自下而上、依法依规、尊重历史、合情合理”的原则开展工作。

按照严格守住人口总量上限、生态控制线、城市开发边界三条红线的原则,此次密云区穆家峪新农村刘林池地区综合改造拟采取整村拆迁,不增加占地规模,最小限度征地转非,农民在集体土地上回迁楼安置,全面满足北京市新千人规划指标要求,配足配全各类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按照降低居住规模、增加产业规模的要求平衡改造资金,并且预留村庄产业发展用地。

2018年7月,密云区政府授权北京住总绿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该项目实施主体。

为降低项目改造成本,实现“双控三限”和减量发展的目标,综合考虑棚改、新农村建设的有关政策,现拟通过“棚改+新农村建设”方式推动实施,将改造项目整体分成农民定向安置房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和集体产业项目实施,本项目整体测算成本,改造成本区域统筹,统一计入资金平衡地块的土地开发成本。

拆迁工作是项目顺利实施的重点内容

三、工作内容

密云区穆家峪镇新农村刘林池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包括:前期手续的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的实施、大市政建设、安置房建设、验收入市交易及相关后续事项。

考虑到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实施难度,结合规划情况,开发周期共计为48个月。

四、棚户区改造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棚户区改造是政府主导的民生工程,各级政府应当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同时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广泛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棚户区改造工作。政府统一领导,实施主体作为政府主导的责任主体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设立领导小组、指挥部及办公室。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研究决策相关工作规划、政策措施及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政府和领导小组关于棚户区改造的工作部署,组织制定工作计划,指挥协调重点改造事项。坚持统一领导、因地制宜、分工负责、强化配合的原则。

2.以人为本、全面改造。棚户区改造应以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为出发点,完善区域、市政、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化水平。

3.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棚户区改造要统筹考虑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合理确定改造目标任务,优先安排住房条件困难、安全隐患严重、群众要求迫切的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改造工作。

4.坚持政府推进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棚户区改造要与房地产开发、经济适用房建设、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相结合。

5.坚持依法运作、保持社会稳定的原则。在棚户区征收补偿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好特困群体的住房问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土地使用、资金管理、城市规划、房屋征收、工程建设、物业管理、最低保障等方面的规定。

6.坚持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既要立足长远,又要面对现实,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综合治理,稳步推进。

7.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合理制定棚户区改造目标,工作切合实际,实事求是。

8.坚持促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兼顾的原则。要正确处理推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棚户区改造既要逐步推进,又要充分考虑居民的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在棚户区征收补偿安置过程中,妥善解决好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在政策上给予合理的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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