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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密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发关于落实《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的解读
  •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9-12-17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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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税务总局等部门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根据合作备忘录,将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将在项目审批服务和管理、税收服务和管理、土地使用和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领域中享受到联合激励措施。

根据合作备忘录,联合激励对象为税务机关公告发布的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

根据合作备忘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基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守信联合激励系统。税务总局通过该系统向签署本备忘录的其他部门和单位提供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其他部门和单位从守信联合激励系统中获取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执行或协助执行规定的激励措施。

根据合作备忘录,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将在项目审批服务和管理享受到联合激励措施。其中包括,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容错受理”等便利服务,重大项目稽查中,对于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专项稽查过程中,可适当减少抽查比例,在价格执法检查中,适当减少抽查频次等。

根据合作备忘录,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将税收服务和管理享受到联合激励措施。其中包括,国税机关受理出口退(免)税正式申报后,经核对申报信息齐全无误的,即可办理出口退(免)税。优先安排该类企业办理出口退税。

另外,在社会保障领域,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办理社保等业务时给予提前预约、优先办理、简化流程等必要便利。

此外,在全国文明城市、文明单位、五一劳动奖章、先进社会组织等评选中,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情况纳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作为评选全国文明单位的参考条件,在评选五一劳动奖章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除此之外,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还将在财政资金使用、产业领域、社会保障领域、土地使用和管理、环境保护领域、商务服务和管理、进出口便利化、运输便利化、工商行政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食品药品监管、融资便利化、证券、保险业监管、外汇管理以及其他领域享受联合激励措施。

请区各职能单位结合本部门职能,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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