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出台,对进一步加强我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健全决策科学、运作规范、监管严格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有重要意义。现就《办法》相关内容进行简要解读。
一、制定依据
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加强市级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成本管控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京发改〔2019〕990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投资管理的暂行规定》(京发改〔2004〕2423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京发改〔2006〕1175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九章,四十条规定。着重于对项目实行全流程、全周期管理,从政府投资项目储备、项目决策、年度投资计划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监管与调度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亮点在于对项目成本管控方面做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着力解决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建设及监管责任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
《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第一章为“总则”,共两条。主要内容为制定《办法》的主要法律、法规依据,确定《办法》适用范围及政府投资资金方式。
(二)第二章为“投资范围与责任分工”,共两条。根据国家及市对政府投资项目范围的规定确定我区政府投资范围,并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管理机构职责。
(三)第三章为“项目储备”,共三条。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储备制度,明确各单位在项目储备中的职责及项目纳入储备库基本流程。
(四)第四章为“项目审批”,共九条。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和要求、审批项目时需重点考虑的内容及项目单位应履行的义务。
(五)第五章为“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共三条。规定政府投资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全部纳入年度投资计划管理,区发展改革委编制年度投资计划,经区政府审批后下达,并纳入区级年度预算。
(六)第六章为“项目实施”,共八条。规定项目建设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并要求项目建成后进行后评价。
(七)第七章为“项目成本管控”,共六条。根据市级最新文件要求,对项目在规划选址、运营成本、资金来源、限额设计、招标、控制概算等方面做出严格规定,严格控制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建设等问题。
(八)第八章为“项目监管与调度”,共六条。充分发挥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部门对项目的监管与协调调度作用,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九)第九章为“附则”,共一条。规定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密云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密政发〔2010〕16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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