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密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中心《关于2019年区级示范社社务管理动态考评实施办法的函》密农合〔2019〕3号文件精神,遵循“公正、公开、民主、透明”的原则,按照区级示范社标准,对区级示范社社务管理实行动态考评,经中心班子会研究决定,淘汰不符合标准的区级示范社,对符合标准的区级示范社进行发文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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