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偿方案的编制背景?
京通铁路兵马营牵引站11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为新建110千伏架空线路,径长约8公里,该工程需要对塔基及施工所涉及的永久占地、临时占地及地上物进行补偿。为保障本项目集体土地腾退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区城管委结合《京沈铁路客运专线密云段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密政发〔2016〕11号)及《京沈铁路客运专线密云段林木、青苗、农业设施补偿标准》(密政发〔2016〕12号)两个文件,并经过入户调查及前期测算,编制了《京通铁路兵马营牵引站11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腾退补偿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
二、本方案的编制过程?
(一)入户清登阶段。本于8月16日启动入户清登工作;8月27日全线27基塔完成清登、放线21基,剩余6基塔因位于潮河水道附近水位较高无法放线、清登;在9月至11月间陆续对水位退去的5基塔清登、放线。截至11月26日,仅剩太师屯镇1基塔因水位仍处于高位而未完成放线、清登工作。
(二)方案起草阶段。通过入户清登的实际调查结果,区城管委会同相关服务单位结合《京沈铁路客运专线密云段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密政发〔2016〕11号)及《京沈铁路客运专线密云段林木、青苗、农业设施补偿标准》(密政发〔2016〕12号)两个文件进行了反复测算、比对,制定了本方案的征求意见稿。
(三)方案确定阶段。本方案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区城管委于9月分别向区规自委、区住建委、区园林绿化局、区司法局、太师屯镇、高岭镇、不老屯镇、北京市檀州律师事务所等相关单位征求意见,上述单位分别回复了各自的专业意见。在征求上述单位意见后,主管区长朱锡才于10月19日再次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讨论、完善本方案,并最终形成了该项目补偿方案的报审稿。10月28日,本该报审稿通过区政府常务会审批。
三、本方案明确了哪些内容?
本方案明确了本项目的补偿对象、补偿标准及补偿模式,对补偿对象的认定、“四抢”地上物的判定标准及认定单位也进行了说明。通过该方案,被腾退人及腾退服务公司能够明确补偿对象及补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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