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关于完善退耕还林后续政策的意见》(京政办发﹝2019﹞25号),密云区迅速行动,出台了《北京市密云区完善退耕还林后续政策的实施意见(试行)》(密政办字﹝2020﹞19号),为方便广大退耕户理解,现解读如下:
1.什么是退耕还林?
答:按照因地制宜、因害设防、注重实效的原则,将生态地位重要区域的易造成严重水土流失、风沙危害等生态问题的耕地实行退耕,并采取造林种草措施,以形成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从根本上扭转水土流失、风沙危害等生态恶化的趋势。退耕还林的重点是江河源头两侧和湖库周围的陡坡耕地、风沙地区的沙化耕地等。
2.北京市为什么要出台退耕还林后续政策?
答:2019年底,国家和北京市对退耕户的钱粮补助全部到期,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切实维护退耕户利益、扎实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统筹农业农村和生态建设有关政策,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退耕还林后续政策。
3.退耕还林后续政策的原则是什么?
答:政府主导、农民自愿,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4.退耕还林后续政策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政策适用范围为北京市2000-2004年国家和市级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并保存合格的退耕还林地。
5.退耕还林后续政策主要有哪些内容呢?
答:归纳起来四个字:调、补、扶、组。
6.“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调”是将坡度大于25度和位于重要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退耕林地,以及重要道路、河流两侧和重点风沙危害区内的速生杨退耕林地,按照退耕户自愿、林木无偿流转原则,办理土地流转手续,调整改造为生态公益林,由镇政府负责统一经营管理。市级财政按照每年每亩1000元土地流转费和每年每平方米1元林木养护费的标准给予补助,区级财政2020年按照土地流转费每亩400元、以后每年每亩递增5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与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统筹实施养护管理。
7.“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补”是指由市级财政按照每年每亩500元的标准,对继续自主经营管护生态经济兼用林的退耕户给予补助。
8.“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统筹农机购置、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产品、有机肥和农业保险、果树产业发展基金等农业扶持政策,扶持退耕户发展林果产业。
9.“组”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指导退耕户开展规模经营,实现规模效益,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10.什么是生态公益林?
答:生态公益林是指为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满足人类社会的生态、社会需求和可持续发展为主体功能,主要提供公益性、社会性产品或服务的森林、林木、林地。
11.是否大于25度坡如何认定?
答:坡度是地表单元陡缓的程度,通常把坡面的垂直高度和路程的比值称为坡度。大于25度退耕林地由专业测绘公司测量确定。
12.是否位于重要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如何认定?
答:重要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级地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通知》(京政发〔2015〕33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和京密引水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通知》(京政发〔2016〕55号)等文件确定。
13.符合流转政策的退耕还林地,如何进行流转?
答:符合流转政策的退耕还林地,按照“退耕户自愿申请、村委会公示确认、乡镇政府审核、区政府批准”的程序,将退耕还林地的经营权流转到乡镇政府。具体操作程序参照新一轮百万亩造林土地流转程序执行。
14.流转后的退耕还林地如何管理?
答:土地流转后,按照生态公益林进行管理,按政策给予林木养护补助,养护管理工作与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统筹实施。
15.流转后的退耕还林地,更新改造有何要求?
答:土地流转后,充分利用现有林木,逐步将原有的退耕林地更新改造为生态公益林。改造资金原则上由管护补助统筹安排。
流转为生态林的速生杨禁止皆伐。确需采伐的,由所在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履行采伐手续。采伐后的木材,经乡镇政府同意,可以归退耕户个人所有。进行间伐更新的,优先使用长寿命乡土树种。
16.符合流转政策的退耕还林地,是否可以放弃流转?
答:符合流转政策的退耕还林地是否流转,完全由退耕户自愿选择。继续自主经营的生态经济兼用林,退耕户可按退耕还林后续政策申请补助。
17.什么是生态经济兼用林?
答:生态经济兼用林是指既能减少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发挥一定的生态效益,又能生产果品、食用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材,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的林木。
18.北京市退耕还生态经济兼用林树种有哪些?
答:板栗、核桃、仁用杏、山杏、柿树、枣树、桑树、山楂、山桃、香椿、玫瑰、花椒、黑枣、榛子、枸杞、杜仲等。
19.什么是经济林?
答:经济林是指以生产果品,食用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材等为主要目的的森林。
20.北京市退耕还经济林主要树种有哪些?
答:苹果、梨树、桃树、李子、葡萄、石榴、无花果、猕猴桃、樱桃、沙果等。
21.哪些退耕还林不能享受退耕还林后续政策?
答:验收不合格,或因转包、继承等存在分配争议的退耕还林地,暂时不纳入政策范围。
随验收合格、争议解决,经各区核查,报市园林绿化局确认后,可纳入政策范围。
22.退耕还林后续政策的实施期限到什么时候?
答:补助期限暂定为2020年至2028年。
23.退耕户自主经营的生态经济兼用林,管护形式和具体要求是什么?
答:退耕户自主经营生态经济兼用林的,镇政府委托村集体与退耕户签订管护合同,明确管护责任和管护标准。具体管护要求为:
管护率要达到100%;林木生长良好,郁闭度不低于0.5或每亩保存株树40株以上,且分布均匀;化肥、农药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科学抚育,合理整形修剪,修剪下来的枝条和落叶粉碎堆肥处理后还田,禁止露天焚烧;林地干净整洁,无垃圾堆放,无高杆作物、无拉拉秧等杂草疯长失管现象。
24.什么是郁闭度?
答:郁闭度指森林中乔木树冠在阳光直射下在地面的总投影面积(冠幅)与此林地(林分)总面积的比。
25.什么是造林保存率?
答:造林保存合格标准以株数保存率来反映。株数保存率是指造林后单位面积保存株数与造林总株数之比。
26.对纳入补助范围的生态经济兼用林地,如何进行检查验收?
答:实行镇级自查、区级抽查的检查验收制度。镇级全面自查;区级抽查面积不少于20%,合格后报市园林绿化局。
检查验收主要内容有:(1)退耕还林登记表填写是否规范,是否按要求进行了公示。(2)退耕还林地块实际面积、树种是否与申报一致,是否符合政策要求。(3)管护质量是否达到标准和要求。(4)项目档案、上图上表、信息报送等管理措施是否落实。
27.检查验收是否与补助资金兑现挂钩?
答:各区根据检查验收结果兑现补助资金。对于年度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地块,不予兑现补助资金。实行检查验收结果和补助资金双公示制度。
28.补助资金如何发放?
答:补助资金发放须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发放到农民手中,禁止发放现金,禁止将补助资金用于抵扣农民交费。
29.乡镇应该如何管理使用退耕还林补助资金?
答:乡镇财政所要指定专人负责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管理,建立退耕还林台账和资金发放台账。
30.违反退耕还林政策的退耕还林者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退耕还林者擅自复耕,或者在退耕还林地从事滥采、乱挖等破坏地表植被的活动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滥伐林木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区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照《森林法》的规定处理。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