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密云区鼓楼街道办事处行政催告书
京密鼓楼街道催告字[2026]040005号
许世崇:
本行政机关对你建设的位于北京市密云区檀城西区5号楼2单元101室南部的违法建设依法进行查处,依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于2025年3月25日向你公告送达了《限期拆除决定公告》京密鼓楼街道限拆公告字〔2025〕第020807号,并要求你于十五日内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设。经复查,你至今未自行履行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现催告你于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自行履行前述义务。
你对未按期履行规定义务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如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催告期限内向本机关提出。
联系地址:北京市密云区鼓楼街道办事处一层115室
联 系 人:柳常青 于盛淞
联系电话:010-89099270
二○二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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