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密云区古北口镇行政催告书
北京市密云区古北口镇人民政府
行政催告书
京密古北口镇催告字﹝2026﹞001号
吴向明:
本行政机关对你搭建的位于古北口镇古北口村道里人家小西沟3号北面山坡上,北至山根、南至小西沟3号院、东西为空地的两栋违法建设依法进行查处,依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于2025年6月10日向你制作送达了《限期拆除决定公告》(京密云区古北口镇限拆公告字﹝2025﹞001号),并要求你(单位)于2025年7月17日前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设。经复查,你至今未自行履行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现催告你于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自行履行前述义务。
你对未按期履行规定义务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如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催告期限内向本机关提出。
联系地址: 北京市密云区古北口镇古御道外街17号院
联 系 人:赵航、彭唱
联系电话:010-81053084
北京市密云区古北口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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