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期补办2024年度医疗机构校验手续的通知
辖区各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医疗机构应当于校验期满前3个月向登记机关申请校验。现通知未申请2024年度校验的医疗机构(详见附件),请于即日起20日内补办申请校验手续,如在限期内仍不申请补办校验手续的,依据《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的规定,我委将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特此通知。
附件:未提交2024年校验的医疗机构
北京市密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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