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结防所、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各筛查机构、各学校:
根据《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新生入学肺结核筛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将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学校新生入学体检的必查内容。为做好密云区高中阶段及以下新生入学肺结核筛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高中阶段及以下新生肺结核筛查涉及人员多、社会影响大,区结防所和区中小学校卫生保健所、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协调、组织和实施。各筛查机构和各学校要做好沟通对接,严格按照工作规范要求开展结核菌素(以下简称PPD)皮肤试验筛查和X线胸片检查。各学校做好健康宣教工作,及时将筛查安排通知到家长和学生。
二、责任分工
各筛查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筛查工作,按照工作规范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本辖区筛查组织方式,制定工作应急预案、筛查、应急处置工作流程,要预先演练工作流程,顺畅工作环节,做好衔接。一旦发生结核菌素皮肤试验不良反应,要及时按要求处置。
各学校要在区教委组织领导下,做好新生肺结核筛查工作的通知、宣传工作,并确定专人负责筛查学生的组织协调工作。
区结防所和区中小学校卫生保健所要对各筛查机构及各学校开展培训,明确不同学龄段新生筛查内容、流程及操作方法,保证新生入学肺结核筛查工作质量。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要熟练掌握我区新生入学肺结核筛查工作流程、结核菌素皮肤试验筛查工作要求,保证筛查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三、工作实施
(一)做好筛查准备
1.全区使用“北京新生肺结核筛查”系统(以下简称筛查系统)进行肺结核可疑症状、密切接触史、PPD 皮肤试验和 X 线胸片检查等信息的填报与管理。
2.区教委负责组织辖区学校(包括托幼机构、小学、初中学校、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在《新生报到须知》中加入新生肺结核筛查内容,建议内容如下:“根据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要求,本市各类学校(包括托幼机构)录取新生入学报到前须进行肺结核筛查。请家长于8月15日后协助学生在微信搜索‘北京结核病防治’公众号,在‘新生筛查’栏目完成线上肺结核可疑症状及密切接触史筛查,并根据系统提示和学校要求进一步完成PPD筛查及胸部X线检查。”
3.各学校指定1名负责人,于6月17日-7月26日登录https://xs.zwdn.com,点击“学校用户登录丨注册”,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并上传盖章的“北京新生肺结核筛查系统学校端用户申请”(流程见附件1)。
4.PPD和胸片筛查机构指定人员,于6月17日-7月26日登录https://xs.zwdn.com,点击“医疗机构用户登录丨注册”,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并上传盖章的“北京新生肺结核筛查系统医疗机构端用户申请”(流程见附件2)。
(二)有序组织筛查
1.区结防所和区中小学校卫生保健所要根据新生入学肺结核筛查流程(附件3),于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新生肺结核筛查工作,新生筛查率要达到95%以上。
2.8月15日后注册且通过审核的学校可登录https://ptb.zwdn.com,查看本校新生肺结核可疑症状、密切接触史筛查情况,并督促有肺结核可疑症状或有密切接触史的新生及时去指定医疗机构进行PPD皮肤试验检查。各PPD筛查定点医疗机构按要求开展PPD皮肤试验,登录https://ptb.zwdn.com录入PPD筛查信息。有肺结核可疑症状、PPD皮肤试验中度阳性及以上(硬结直径≥10mm或局部出现双圈、水泡、坏死及淋巴管炎)和因禁忌症等原因未接受PPD皮肤试验的新生,及时去指定医疗机构进行X线胸片检查,由家长将X线胸片检查结论上传到筛查系统。
3.个别因特殊原因未能使用筛查系统的学生,可由学校自行打印纸质新生入学肺结核筛查记录表(附件4)完成筛查。
(三)加强筛查结果应用与管理
区中小学校卫生保健所负责督促各学校指导新生按时完成筛查,区结防所负责指导各定点筛查机构做好筛查服务,提高PPD皮肤试验复验率。学校及区结核病防治所要高度关注X线胸片异常者后续检查及诊断结果,及早发现肺结核患者。
(四)做好数据报送及资料保存
1.新生肺结核筛查信息主要通过筛查系统收集。各托幼机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如有未使用筛查系统的学生筛查信息,须由各学校于开学后1个月内手工汇总上报筛查结果(附件5)至区教委,由区教委汇总本区结果后于11月20日前报送至市疾控中心结核病预防控制所(邮箱:bjjksfkk@wjw.beijing.gov.cn)。
2.各筛查机构负责《新生结核菌素皮肤试验检查家长告知书》(附件12)、《密云区医疗机构新生入学肺结核筛查统计表》(附件13)的留存,填写《密云区医疗机构新生入学筛查结果汇总表》(附件14),于9月30日前通过卫生健康委OA办公系统报送至区结防所防控科。
四、保障措施
1.区结核病防治所要对各筛查机构加强技术培训,指导各筛查机构制定应急预案,入校开展 PPD 皮肤试验要配备医生和药品,一旦出现不良反应要及时按要求处置。
2.区医院为区级不良反应处置医院,负责复杂疑难病例的处置工作,要建立区级绿色转诊通道,保证转诊工作顺畅。联系人及方式:密云区医院防保科陈明,010-89037253。成立区级专家组(附件8),负责严重不良反应的指导、协助处置工作,在筛查工作期间,专家组成员确保通讯方式畅通。
4.PPD皮肤试验所需试剂(按每支6人次)、注射器及《新生结核菌素皮肤试验检查家长告知书》(附件12)由市疾控中心统一配送至区结防所,区结防所负责做好各筛查机构的试剂调配使用工作。
5.各筛查机构要按照指定时间到结核病防治所领取,结核菌素皮肤试验试剂在使用和运输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冷链要求进行管理和监测,确保安全。
6.各单位按此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新生入学肺结核筛查工作长效机制,加强技术培训与指导。此项工作如无特殊调整,今后将不再每年印发通知。
附件:1.“北京市新生肺结核筛查”系统学校机构注册流程
2.“北京市新生肺结核筛查”系统医疗机构注册流程
3.新生入学肺结核筛查流程
4.新生入学肺结核筛查记录表
5.学校肺结核筛查结果统计表
6.结核菌素皮肤试验不良反应及处理
7.结核菌素皮肤试验质量控制
8.密云区结核菌素皮肤试验不良反应处置专家组名单
9.密云区结核病防治所机构信息
10.新生入学结核菌素皮肤试验指定筛查机构信息
11.新生入学肺结核筛查胸片检查划片范围
12.新生结核菌素皮肤试验检查家长告知书
13.密云区医疗机构新生入学肺结核筛查统计表
14.密云区医疗机构新生入学筛查结果汇总表
北京市密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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