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区2024年幼儿园办园质量督导评估拟认定结果公示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幼儿园办园质量督导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教学前〔2019〕1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北京市幼儿园办园质量督导评估办法(试行)〉有关工作的通知》(京教督学〔2024〕3号),在幼儿园自评、申报基础上,区教委组织区级专家,对我区2024年参评的3所幼儿园进行了督导评估,并上报市教委审核,拟认定结果均为合格。按照市、区教委的规定,现对督导评估拟认定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2024年3月25日至4月8日)。
对公示结果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密云区教育委员会督学科反映情况。为便于调查核实,请署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通讯及来访接待地址:密云区水源路358号密云区教育委员会督学科
联系电话:010-69042725
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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